|
 |
法院专刊 |
|
|
|
|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助跑产业强市的重要部署,扬中市人民法院向全市郑重承诺:
加快破产案件的办案节奏,缩短办案周期,对截至2019年度2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力争1年内结案,对新收破产案件争取2年内结案,最终达到优化资源配置,让资源发挥最大社会价值的目的。
工作举措:
1、畅通收案渠道,实行繁简分流,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的简单破产案件,适用快速审理;
2、对具有挽救价值和可能的困境企业进行破产重整;对僵尸企业通过破产清算,果断实现市场出清。
3、对破产案件需完成的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院长、分管院长、庭长定期听取案件办理情况汇报,并督促各承办法官、管理人按序时进度完成相关事项,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
4、对2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由院、庭长亲自督办,并要求各管理人出具工作推进方案;
5、发挥二级管理人对扬中市三级管理人的“传帮带”作用,提升扬中本土破产企业管理人的能力水平,提高破产案件的办案效率;
6、充分利用“府院联动”机制平台,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破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建议市委市政府协调相关单位解决;
7、引进第三方助推机制,提高破产企业的资产快速变现成交率;
8、充分发挥法官会议、法官专业委员会、审判委员会的指导作用,解决破产案件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