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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销毁非标电动三、四车,有老百姓拍手称好,但是听到的更多是惋惜的声音:“就这么直接销毁了,老百姓损失太大。”
确实,我市几乎每年都搞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整治,虽然每次阶段性治理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这仅仅是最后一道关口的末端整治。一边在源源不断制造、销售、上路运行,一边是在一次次整治、查处、集中销毁,既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更是在消费百姓与政府之间的信任与感情。
电动三、四轮车要整治,不能仅仅靠查处、销毁。要想彻底根除这一交通顽疾,需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城管、交通、交警等部门形成合力,从制造、销售的源头开始,每一个环节层层把控,进行管理,从根本上解决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的问题。
对于市场已经存在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需要有更多人性化和实践性的举措。电动三、四轮车的驾驶人,大多是社会弱势群体以及一部分中老年,如何让他们在思想上能够认识到驾驶这类车辆的危害性,在情感上能够接受整治与禁行,在经济上能够减少或者挽回一定的损失,还值得更进一步的思考与研究。 □ 谷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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