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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特约评论员
经过近一年的调研、论证和研究,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转变拆迁安置方式,推进居民集中居住的意见》。这是市委、市政府站在扬中发展新的时点,高瞻远瞩,着眼长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广大市民应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快转变安置方式,为扬中长远发展预留空间。
转变拆迁安置方式,是发达地区快速发展的成功经验。大发展必须实施大建设,大建设必然带来对用地的更大需求。而实施集中安置,把有限的土地资源腾出来用于项目建设是最为有效的手段,也是先进地区已广为实践的成功经验。无锡惠山已有10余万农民住进了统一建设的安置小区,既享有城镇社保,又拥有物业收入,解决了后顾之忧,很多农民都催着政府进行“双置换”;南通早在多年前便停止了划地建房,节约了土地,城市面貌得到了明显改善;镇江范围内新区等地区也都取消了划地建房,实行集中居住已成为各地实施拆迁安置的潮流所向、大势所趋。
转变拆迁安置方式,是扬中长远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众所周知,扬中人多地少,寸土寸金。据统计,我市农民住房占地近7.16万亩,占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的61%。从每年的用地情况看,有限的用地指标过多地被农民建房占用。由于农民建房分散、凌乱,常常出现项目等土地、等拆迁现象,严重影响了项目建设,阻滞了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因划地建房产生的二次拆迁、三次拆迁时常存在,浪费了大量公共资源、社会财富,也给被拆迁群众造成了大量的精力、财力负担。解决上述问题,转变拆迁安置方式,实行集中居住已尤为迫切,可谓大势所趋,必然之选。
(下转3版)
(上接1版)转变拆迁安置方式,是群众得实惠享成果的民心工程。传统的一户一宅居住方式,虽然居住宽敞了,但由于居民点建设档次普遍偏低,配套不完备,居住质量并没有得到实质性提高。新建设的拆迁安置小区区位优越、交通便捷、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建成后将成为我市档次最高的住宅小区之一,拆迁群众可享受到真正的城市品质生活。同时,实行集中安置,拆迁群众还可获得一次性经济奖励,并在就业、保障等诸多方面获得优惠,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成果,是市委、市政府切实为拆迁群众谋利益、谋福祉的民心工程。
转变拆迁安置方式,实行集中居住,利国利民。广大市民应站在对扬中长远发展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自觉拥护和支持安置方式转变,为扬中的持续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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