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扬中 |
|
|
|
滚动播报 |
|
|
头条新闻 |
|
|
扬中要闻 |
|
|
综合新闻 |
|
|
社会民生 |
|
|
热线 |
|
|
江洲论坛 |
|
|
公告公示 |
|
|
专题特稿 |
|
|
影像扬中 |
|
|
视听在线 |
|
|
图闻扬中 |
|
|
文苑 |
|
|
健康 |
|
|
美食 |
|
|
风采 |
|
|
媒眼看扬中 |
|
|
|
|
|
|
头条新闻 |
|
|
|
|
本报讯 我市在争创国家生态示范市的过程中,通过建立完善环保和生态建设的政策扶持和投入机制,促使“生态立市”战略得到了有力推进。
我市把建立和完善环保和生态建设扶持机制作为创建生态市的关键抓手,先后制定了《关于落实环保优先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扬中市环境保护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和《扬中市农村(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扎实推进创建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多元投入”的思路,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投入,各项投资占GDP比例逐年上升,近四年来累计投入资金25.23亿元,其中2010年达到9.37亿元,环保投资占GDP比重为3.82%。在政府性投资为主导的前提下,积极引进有实力的投资主体参与环保建设,进一步放开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等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形成了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格局,促进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循环经济快速发展的良性互动。
目前,我市已经达到国家生态市的5项基本条件和22项考核指标要求。全市5个镇全部建成省级生态村,建成国家级环境友好企业1家,国家绿色学校1家,省级绿色学校22家,省级绿色社区7家,基本形成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科学发展新格局。
(晏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