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物业纠纷是“小切口”,但却连着“大民生”,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近日,市人民法院会同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创新构建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党委领导、多方协同、专业运作的治理模式,推动物业纠纷化解将从个案处理走向系统治理,进一步细化协作内容,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物业服务合同的付费主体不明、公共区域收益分配、物业服务质价不符等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百姓关心的高频问题。为了解决这些“痛点”问题,市人民法院会同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加强案例研判与类案指导,召开联席会议定期梳理物业纠纷典型案例。通过“一案一分析、一类一总结”,提炼纠纷背后的制度性漏洞和管理盲区。例如,针对部分小区物业费多次催缴无果的问题,法院明确物业需明确催告程序、实操标准,从源头减少因程序不规范引发的矛盾。
为打破部门壁垒促进协同治理,一方面,我市不断完善“法院+住建局+行业协会+社区”四方联动体系,将行业监管优势与基层治理优势有机结合。与此同时,市法院联合市住建局打造物业融合法庭,建立集调解指导、法治宣传、协调联络等为一体的物业纠纷疏导化解新平台。另一方面,通过构建物业纠纷分层培训体系不断规范指引,提升物业企业、调解组织、社区等物业纠纷化解力量的专业素养,为多元解纷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此外,在普法宣传与预防前置方面,法院依托典型案例资源和法律专业优势,构建多层次普法体系,提升业主理性维权意识与物业企业依法服务能力。通过现场答疑及发放《物业纠纷常见问题解答》,向物业企业普及《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中关于物业服务的相关规定,明确服务标准和纠纷处理规范,引导其从“管理式服务”向“契约式服务”转变。针对业主普遍关注的公共收益问题,现场部署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公共能耗费规范化管理工作。
这种跨部门协同模式不仅破解了“各管一段、协同不足”的治理难题,更将法治思维、系统思维融入物业纠纷化解全过程,实现了从“被动应对”到“主动治理”的转变,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冷旭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