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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护航 长护暖心 |
——2023年10月1日长护险正式上线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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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境外 202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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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立长期护理险制度的决策部署,解决失能人员的基本护理保障问题,镇江市相继出台了《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 〔2023〕18号)、《镇江市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 〈镇江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镇医保〔2023〕58号),根据文件规定,镇江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在职工医保人群中实施长期护理险。近期,我局将陆续推出长期护理保险系列政策解读,现将第一期“参保篇”相关内容解答如下:
参保篇
1.问: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答:长期护理险(以下简称长护险),是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2.问:长护险的参保对象是哪些人?
答:镇江市范围内长护险试点阶段,全市职工医保人群全员参加,扬中市居民医保人群同步全员参加。
3.问:长护险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职工医保人群从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扬中居民医保人群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4.问: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还需要另外办理长护险的参保登记手续吗?
答:不需要。长护险的参保登记和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同步进行,不需要另外办理。
5.问:长护险缴费标准是多少,什么时候开始缴费?
答:按照 “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筹资标准暂定为100元。
职工医保人群长护险保费原则上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和医保统筹基金按3:7比例分担,即个人负担30元,每年1月份在医保个人账户划账同时一次性划转,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不足时,从下月账户划入额中抵扣 (2023年10月-12月个人缴纳7.5元,10月份在医保个人账户划转时划转),统筹基金负担70元(2023年10-12月医保统筹每人17.5元,10月份由统筹基金划入)。
居民医保人群长护险保费原则上由个人、医保统筹基金、财政按3:4:3的比例分担,即个人负担30元,居民医保基金负担40元,财政负担30元。2024年个人缴费部分在缴纳2024年居民医保费时一并缴纳,统筹基金和财政拨付年初一次性划入。
财政资助对象的长护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予以全额补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为家庭成员缴纳长护保险费。
6.问:哪些人可以申请享受长护险待遇?
答:(1)参加长护险,且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参保状态正常;
(2)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符合规定失能等级标准的参保人员,自评估结论作出次日起可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
(3)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a.未参加长护险的;
b.失能未满6个月的;
c.不同意参加失能评估的或者自上一次失能评估结论作出之日起不满6个月的(参保人员失能状态明显恶化的除外);
d.参保人员居住在境外的;
e.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或属于工伤等社会保险责任范围的;
f.提供虚假材料的;
g.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7.问:参保人员是否可以异地享受长护险待遇?
答:可以。在市外(不含境外)居住的失能人员,经失能评估符合失能等级标准的可享受相关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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