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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中小学幼儿园1月12日起放寒假
  2023-01-10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我市中小学幼儿园2023年寒假1月12日开始。如无特殊情况,2023年春学期学生2月5日报到,2月6日开学上课。 《通知》指出,要精准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各校(园)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把重点工作由“防感染”转变到“保健康、防重症”上来,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动态储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症治疗药物,包括退烧、止咳、止泻等药品。根据师生日常防护需要,储备足够的口罩、消毒用品、安全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提醒师生加强自我防护,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保持规律作息、坚持锻炼身体、确保健康饮食,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要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出行去向,倡导师生避免前往疫情高流行地区探亲、旅游,倡导疫情高流行地区的师生减少出行。寒假期间,校园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对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应做好健康监测。 《通知》强调,要扎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各校(园)各单位要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工作。要在放假前和假期中,多形式开展防火、防水、防盗、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等安全专题教育活动,突出防范学生因玩烟花爆竹等造成的伤害,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加强对校园保安“双重”领导及工作监管,加强封闭化管理,强化安全巡查,落实安全管控措施。放假前要对学校用电、用水、用气、消防、门窗、电(货)梯、师生宿舍、室内外体育器械和实验化学药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到“三清三关”(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假期内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通知》要求,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要坚持以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中小学寒假活动作出合理安排。各校(园)要于1月12日前加强寒假生活指南研制,坚持健康第一、劳逸结合,统筹学科学习、居家运动、抗疫知识、劳动实践、心理健康教育、素养拓展等内容,精心编制寒假生活安排表,重点突出劳动体验、日常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社会实践等活动;要针对学生居家时间较长的特点,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微信公众号、视频会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寒假生活指导,指导学生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尊重孩子的健康兴趣,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不沉迷网络游戏。 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双减”的各项要求,认真总结减负提质工作的经验做法、实际成效和存在问题,将“双减”要求延伸到假期。切实做好寒假作业总量统筹,减轻作业负担。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高中布置的寒假作业每天各科总量不超过平时作业数量要求,确保学生有充分自主安排假期活动的时间。严禁线上教学并讲授新课,严禁通过打卡等方式给学生加压。 职业学校可根据职业教育规律特点,布置相关调研课题,适当开展师生企业实践、社会实践、社会服务、技能训练、创新创业实践、拔尖人才培养项目等活动,落实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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