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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岛司机注意!
这9条路段抓拍不礼让行人行为
  2018-05-24

   昨天,记者从交警大队了解到,近期我市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在市区9条路段设置道路监控设备辅助人工查处,用于抓拍机动车未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 具体路段有: 在以上路段内,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处50元罚款,记3分。 不礼让行人,就记3分。不少司机感叹,这只要不礼让4次,12分就要说拜拜,就得回炉重新学习了。 那到底怎么才是正确的“机动车礼让”姿势?交警大队民警给大家作了总结。 1、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2、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线,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3、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4、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5、行人越过道路中心线,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6、道路中央采用绿化带隔离,行人在道路中央驻足区等待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护栏不等同于绿化带)。 7、行人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合通行道路的人行横道行走,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机动车B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8、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后,机动车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在生活中,有市民不解,骑电瓶车的算行人吗?民警解释,不算。但是推行电动车的,那就算行人!所以,假如你遇到推着电瓶车过斑马线的,那你就得多个心眼,让着点了。 那如果行人闯红灯,要不要礼让行人呢?为此,民警解释,机动车通过灯控路口时,按红绿灯指示通行。如遇圆筒形信号灯,在红灯时可以右转的车辆,转弯时也要礼让行驶。对于行人闯红灯的行为,交警部门也会依法查处。 交警部门表示,这次选择的相关点位,是针对行人通行需求大、交通事故发生多的实际状况而定的,目的是预防机动车与行人之间交通事故的发生,目前扬中在全省该项工作已严重滞后,后续还将结合实际扩大抓拍点位。 □ 谷昊 机动车礼让正确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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