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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专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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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张科长,他们撤诉了!多亏你细心,为我主持了公道,真的太感谢你了……”日前,在市检察院民行科办公室,孙丽握着民行科长张澄华的手,激动万分。
据悉,2016年8月份,当事人孙丽向市检察院反映,其丈夫钱大勇与他人串通,通过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共计30万元,致使自己利益受损。
经查明,2014年10月8日,钱小勇(系钱大勇胞弟)、周卫均分别起诉钱大勇至法院,要求钱大勇分别返还借款20万元、10万元。法院判决支持了钱小勇、周卫均的诉讼请求。
市检察院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两起案件极有可能为当事人相互串通提起的虚假诉讼,目的为转移钱大勇的夫妻共同财产,使得钱大勇在离婚诉讼案件中非法侵占其原配妻子孙丽的财产利益。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该院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最终,这两起案件均被法院依法裁定予以再审,并撤销原审判决。再审过程中,两起案件的原审原告均撤回起诉,并因为该虚假诉讼行为被人民法院训诫并责令二人具结悔过书。(文中人物为化名)
(张希凡 张莉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