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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全省先河!常州改革城管执法体制,部门“四合一”,编制缩一半
扬中市新闻中心   2018-02-02

  

开全省先河!常州改革城管执法体制,部门“四合一”,编制缩一半

发布时间 2018年02月02日06:45 来源 常州日报 编辑 郝想想 责任编辑王小明

常报全媒体讯 记者1月26日获悉,常州在全省率先实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执法部门由原来4个整合为1个,市级执法队伍编制整体缩减50%,核定40人,现已全部落实到位。

据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吴建荣介绍,常州市园林绿化监察支队、常州市规划监察支队、常州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和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整合为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该支队内设综合、督察、直属和机动4个大队。其余人员已全部下沉至各区城管行政执法部门。

记者了解到,市级城乡规划、城市绿化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全部划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城市道路和街边路面市政设施破坏、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及物业管理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一律划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有序推进行政处罚权集中。同时,常州建立了市、区两级执法主体的权力清单,实行执法权力下放。

市支队将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承担原市级部门行使的户外广告方面违法违章的行政处罚权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由市级部门行使的临时建设、生活垃圾、历史文化名城等方面违法违章的行政处罚权,可以承担跨区域、重大复杂及新型违法案件的查处。

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城市建设、物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都将下放至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承担。

据介绍,常州将促进“五化”协同,提升城管队伍形象——

行政执法方式“精细化”。对于无资质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一律按取证、笔录、行政处罚等程序执行,避免发生二次偷倒行为。在市容管理执法中,改变过去“坐着汽车转、隔着玻璃看、骑着车子管”的执法方式,实施徒步巡查、及时清理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实现整体市容环境提升。

执法队伍行为“规范化”。城管督察部门采取随机检查与专项督察、明查与暗查等方式,从队容风纪、行为规范等6个方面对城管队员进行文明规范执法考评,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通案制度等,提高队伍管理水平。

行政执法考核“科学化”。通过建立内部督察体系,建立健全市、区、街道(镇)三级督察体制,并发挥外部监督力量,对重大案件、移交案件的督办进行多层次构建行风监督体系,形成内外结合的督察考核体系和全方位的社会化监督网络。

行政执法装备“智能化”。在全面推行数字化执法系统的基础上,通过引入无人机等新型信息化移动执法系统,探索出一条“智能化”执法新路子,真正做到全域执法无盲区。

行政执法服务“人性化”。在行政执法中始终贯穿“721”工作法,以“服务”解难题方式,用行政指导代替行政强制,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不断创新执法模式,有效化解各类城市管理难题。 (印香俊 徐蘅 秋冰)

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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