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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谁能想到,碰巧就今年没缴费的情况下,查出了这么严重的病……”今年50岁的刘师傅是我市一名灵活就业人员,年初因收入波动他暂停了医保缴费,谁知在6月份时他突发急性胰腺炎,住院15天的总费用达到3.8万余元,这笔费用因医保断缴,需要全额自费,对此,刘师傅懊悔不已。
记者从我市医保局了解到,像刘师傅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有的忘记缴纳且错过了提醒信息的,有的心存侥幸,觉得自己身体好‘用不上医保’,也有的则误以为‘断缴后随时能补缴,补上就能用’。”市医保局参保经办科科长何尔荣表示,确实有不少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断缴医保的,但他们没意识到“医保断缴有风险”。根据医保相关政策规定,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断缴超过3个月,再重新参保缴费的,自缴费到账之日起有2个月的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需由个人全额承担,无法享受医保报销。
据了解,目前我市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共有20834人,为减少断缴带来的风险,我市医保部门每月会向断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发送缴费提醒短信,收到短信的人员一定要在限定期内尽快缴费。相关人员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点击“我要缴费”进行办理,也可前往扬中农商行网点(还可与医保卡关联银行签订代扣协议)或税务窗口办理缴费。
医疗保障关乎每个人的健康权益。目前,我市沿用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按月缴费即可,灵活就业人员务必重视医保连续缴费,避免因小失大。与此同时,确保联系方式畅通,若手机号码、联系地址等关键信息发生变更,一定要尽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各镇(街、区)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变更登记,确保及时接收各类重要通知和提醒。如有疑问,可拨打0511-88366165进一步咨询。
(匡雪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