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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法制宣传新篇章——访市法制宣教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司法局局长高章荣
扬 新   2006-12-03

  今天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笔者就我市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和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有关情况,采访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司法局局长高章荣。 问:今年我市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什么?围绕这一主题,有什么样的活动安排? 高:2001年,“四五”普法规划将每年的12月4日,即《宪法》实施日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6个“法制宣传日”,也是“五五”规划实施后的首个法制宣传日。今年我市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这一主题的确立,主要是基于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及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明确要求。 为组织开展好今年的法制宣传日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活动通知。从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期间,在全市开展一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五五”普法考试, 考核命名一批我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农村”和“律师送法进村入户”活动,举办一次法律咨询活动,发放“12·4”法制宣传画和宣传挂图,各镇(区)、有关部门也将适时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营造“五五”普法的浓厚氛围。 问: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开局之年,请你介绍一下我市“五五”普法的启动和落实情况? 高:上半年,我市在镇江范围内率先出台《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了“五五”普法的总体目标、重点对象、主要任务和工作责任;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并出台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等重点对象学法意见和《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了普法联络员制度。同时,我们还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新农村建设,开展“法律乡村行”和“律师送法进村入户”活动;结合公证法颁布和律师法实施十周年,开展相关的法律咨询活动;加大了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与相关单位联合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巡回宣讲活动和外来务工子女法制主题教育讲座等等。 问: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如何进一步发挥自身职能,为建设法治扬中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高: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五五”普法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大普法力度和宣传力度,以重点带一般,统筹兼顾,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提高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和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增强公职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加强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为重点的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更新宣传理念、创新宣传载体,大力开展“一学三讲”和“法律六进”活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和效果;在“五五”期间,努力推陈出新、挖掘亮点,培植和推出几个树得起、叫得响、过得硬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启发引导、示范带动、推进工作的作用,促进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跃上新台阶,为建设法治扬中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础。 □扬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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