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环境作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的上层建筑,是区域经济环境的重要内容,其重要性日益突显。实现全面小康,不仅要求经济发达、人民富庶、文化繁荣,而且要求政治民主、法治健全、社会和谐,因此,加快法治建设步伐,形成公正透明、规范守信、廉洁高效的法制环境和运行机制,既是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目标,又是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保障。
坚持服务大局,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增强服务意识。要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大局中谋划推进政法工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关系,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解决影响本市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破解影响改革开放、加快发展的突出问题,消除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使各级党政组织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树立全局观念。要正确处理好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的关系,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要充分领会立法原意和基本精神,用足用活法律武器,在执行法律中体现政策,以政策指导执法实践,实现法律和政策的一致性;妥善处理社会转型期利益分配之争,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依法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立法治理念。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善于通过发挥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优势实现党的领导,善于运用宪法和法律来实现党的领导,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来实现党的领导。要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不干预政法部门正常的执法活动,不代替政法部门对案件作定性处理,不随意调动政法干警处理法定职责以外的事务,全力支持政法部门依法公正和独立行使职权,坚决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坚持打防并举,营造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进一步健全平安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使平安扬中建设的力度更大、势头更强、品牌更响。要建立健全“严打”的经常性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要不断提高“十户联防”、契约化保险式联防、治安志愿者联防等活动的组织化水平,形成人人参与的群防群治工作格局。要最大限度地发挥“三台合一”指挥监控系统的功能,继续加大技防建设投入力度,由城区向农村腹地延伸拓展,实现联网运行、资源共享,不断扩大技防覆盖面,确保年内再建成油坊、八桥等3个技防镇。要进一步完善“大调解”机制,用说服教育、疏导、依法调处的办法,引导群众以合法的方式来表达利益诉求,千方百计地缓解、化解矛盾。
坚持司法为民,营造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要围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坚持立警为公、司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建立健全维护司法公正的良性机制。建立完善政法队伍建设机制。坚持政治建警。以科学的理论教育引导干警,确保广大干警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在全市政法部门组织开展的“争创十佳规范执法标兵单位、争当十佳规范执法优秀干警”评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浩然正气。坚持从严治警。坚决查处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姑息手软。加强干警八小时内外的教育管理,紧紧抓住案前、案中、案后和“社交圈”、“娱乐圈”、“生活圈”这几个重要环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干警在权、钱、名、利的诱惑面前挺得住,立得稳,行得正。加强与人大、纪检、信访等部门的紧密联系,形成监督的合力。从有利于经济发展、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出发,在主动周到、沟通上下、热情文明服务上下功夫,真心实意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进一步端正司法为民的执法指导思想,积极为企业创造“你赚钱我保护、你发展我铺路、有违法我查处”的服务环境,提高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能力。大力简化治安行政审批手续,加强经济、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工作,完善新的执行工作体制,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坚持齐抓共管,营造全民学法用法守法的法治环境。要组织发动社会各方力量,紧紧抓住依法决策、公正司法这两个重点,深入开展争创“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努力做到党委依法决策、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企业依法经营、基层民主自治、公民知法守法、社会秩序稳定。深化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公民法律意识和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法治扬中建设的进程。要抓住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五五”普法教育这个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形成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别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把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作为干部任命、使用和任职资格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高行政行为的民主性、公开性,坚决杜绝政府“失信”行为。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治文化活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地培植法治文化理念,以法治文化潜移默化的感染力来提升全市人民群众的平安意识和法制观念。群策群力,推进法治扬中的创建进程。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市”是优化我市法治环境的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我们要紧紧依托这个载体,同心协力,抓住要害,整体推进,务求全胜。
(作者系扬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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