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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在全面实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和规范化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低保惠及1800多户。
建章立制,规范程序。为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去年,该局制定了《扬中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对保障对象、标准、待遇,家庭月人均收入的核算、资金管理、职责分工以及法律责任都进行了详细地规定。实施细则的制定实施,使低保工作责任明确、程序规范、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组织有力,资料齐备。根据实施细则,我市已经建立起市、镇(区)、村三级管理网络。年初,该局要求各镇区建立健全台帐制度,做到一册三表齐全规范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花名册、申请表、调查表、审批表。该局以户为单位按镇(区)、村范围存档,做到一户一档、一村一卷。目前这项工作已全部到位。
加强核查公示。市民政局根据低保对象的不同类型确定不同的核查周期,建立了季度核查、半年核查、随时回访核查等制度。除此以外,该局还组成五个核查大组15个小组对全市城乡低保户进行普查。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宣传低保政策,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目前我市共有城乡低保户1826户4193 人,年发放低保金177.3万元。低保动态管理和规范化管理水平跃上了新台阶,一个初步完善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我市逐步形成。
(韩雪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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