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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管的“扬中模式”
祝华 蔡小俊   2010-12-22

        立足高位监管,以交易市场为平台,以廉政监管为主线,既当“防火墙”又做“挡浪墙”,“扬中特色”的招投标廉政监管模式得到了江苏省纪委的充分肯定,并在镇江市范围内推行,请看——            招投标监管的“扬中模式”            今年9月28日,来自南京的江苏天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涉足我市,参与扬子路亮化工程项目的投标。让企业代表感到意外的是,众多资质中,“廉政资质”成为了绕不过去的审查项目。市纪委还专门到企业发生过经济行为的所在地,严格审查“廉政资质”,并为企业建立了“廉政档案”。在我市,“廉政资质”通不过,是要被一票否决的。自2006年开始实行这个制度以来,被一票否决的投标人共65家。      这是我市加强招投标廉政监管的一个缩影。立足高位监管、全程监督,我市专门成立了招投标廉政监管办公室(简称监管办),隶属市纪委,核编4人,对统一进场办公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医药采购等7个专业交易市场实行统一监管。这一监管机制,在运行的同时又不突破现行法律框架,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能。这一模式得到了江苏省纪委领导的肯定,并在镇江市范围内推广,被同行们称为“扬中模式”。      “扬中模式”——用“规范”统其关键,市场化而不无序化      【镜头一】 2007年10月,一家有行贿行为且正被限制准入的投标人利用企业更改名称之机,以新企业参加新汽车站桩基工程的投标,在开标现场被监管办同志及时发现,评标委员会当场责令其退出投标。      这是我市抓招投标市场“规范度”的一个镜头。      在规范运作上,集中监管是前提。据介绍,市招投标交易市场设置了信息发布区、驻场办公区、监管区、开标区、评标区等五大功能场所,7大专业交易市场所有交易项目从信息发布到资质审查、评委抽取、开标、评标等各个环节,都按照“资源共享、统一监管”的模式全部进场交易。招标人、投标人、评委等各类主体必须接受廉政管理;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议价等各类活动必须严格履行监管程序。      (下转2版)                  (上接1版)      制度规范是保障。我市出台了《扬中市招投标市场廉政监管办法》《信息公告发布程序与规则》《开标、评标过程监管工作规则》等一系列规定,并将3类62项制度汇编成册,发至各相关行业部门。同时,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制度创新,形成了《违反招投标制度的问责办法》《招标暂定价管理办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程监管工作意见》等配套制度,保障和推动了招投标由分散、隐蔽、无序向集中、公开、规范的转变。      统一市场是关键。为了规范整个市场秩序,我市不断拓展监管范围,2009年5月出台文件规定,将招投标廉政监管工作延伸到镇(区),扩大到公有资金项目。并明确规定,土建、交通、水利、市政等工程,预算价50万元以上;装满、农路、农桥、改(扩)建等工程,预算价30万元以上;各镇(区)集中采购10万元以上项目和单项采购5万元以上项目;公共资源的出租、租赁、承包、变卖等预算价10万元以上,必须进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公开招标。      “扬中模式”——廉政管理贯穿交易全程,既当“防火墙”又做“挡浪墙”      【镜头二】 2010年8月,我市一家单位的外墙涂料项目,上报的面积是2500平方米,预算价由于达不到招标标准,经主管部门批准,该项目没进入招投标市场。但是在施工过程中,经监管办核查,其施工的实际面积达到8000平方米,所需的费用超过了我市设置的招投标价格“底线”。对于这样一种规避招标的行为,市招投标廉政监管办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督促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工作岗位调整。      监管办的同志介绍,我市既注重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管,又注重向 “标前”“标后”延伸。标前,他们建立了招标单位负责人提前告知、招投标信息公开等7项机制,并把招标各环节应注意和把握的廉政要求,汇编成《招标人须知》,发至招标单位,加强事前防范。标后,动态跟踪检查履约情况,重点检查合同的执行、进场施工人员资质和工程款的支付,防止分包、转让及工程盲目变更等现象。      我市廉政监管工作向 “标前”和“标后”延伸的做法,在招投标交易过程中起到了“防火墙”和“挡浪墙”的作用。他们还在招投标的起始阶段,实行廉政准入,审查合格后,发放《廉政准入通知书》;在招投标交易过程中,发现不廉政行为,开具《廉政告诫书》和《不廉政退出通知书》,并且将廉政责任与经济效益结合,让投标人签订廉政合同,缴纳廉政保证金。      “扬中模式”——坚持 “技防+人防”,既有防控力又有威慑力      【镜头三】 2010年5月,某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以158万元参加竞标,远远高于54万元的其余各家平均报价。监管办同志根据疑似围标、串标十种情形的标准,立即启动招投标监管软件中的“暂停”系统,直至裁定其属于试图影响评标基准价的陪标行为并取消其评标资格后,系统才恢复进入下一个交易程序。      这标志着市招投标廉政监管水平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由于招投标工作程序复杂,工作量大,传统的管理方式已不适应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在评标等一些重点环节,极易被人为因素干预。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难题,提升监管科学化水平,我市敢为人先,开拓创新,于2009年9月,投入60多万元,在全省率先开发了“招投标交易监管系统”,建立了“以机管人”的新机制,把制度要求、工作规程、业务操作分解为固化的计算机程序,将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应该经监管部门审查审核的关键环节设置成“一键通”模式,任何关键节点未经监管人员审核同意,整个招投标交易都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从而实现了招投标监管的根本性变化,成功探索出一条技防与人防合一的监管新路子。我市还在全省县级市中率先开通远程评标系统,评委通过网上评标系统同步进行独立评标,提高了评标过程的公开透明度。      在不断深化发展的创新实践中,“扬中模式”构建的招投标综合监管体系,优势愈趋明显。监管办现场处置,及时高效,避免了走过场;行业主管部门与纪委实施双重监管,形成合力,克服了各自为政、自行操作的弊端;监管更加专业,进一步加大了惩处和追究的力度。一些外地投标人刚到扬中涉标时,还感到水土不服。但经过几次投标,他们感到,扬中的招投标管理是一流的,程序规范,评标结果也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且不用担心地方保护主义。      三年来,我市先后对11起有明显围标、串标嫌疑投标人的中标资格进行了现场否决;对43家有行贿行为的投标人给予了半年至两年的限制准入的处理,对9名违规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及责任追究处分。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顾小俊告诉记者:这几年来,扬中始终突出廉政监管这条主线,本着“边发现问题、边解决问题、边完善机制”这一思路,不断创新实践,积极探索,找到了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路子,很好地解决了围标串标、规避招标以及干预市场交易行为等突出问题。在全国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中,我市属于排查对象的46个政府投资项目,没有一例违规。      择优劣汰,适者生存。“扬中模式”经受住了考验,切合基层实际,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正在形成。      □祝华 蔡小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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