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市委书记凌苏主持召开市委中心组学习 (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四项监督制度”(见链接)。市四套班子领导以及各镇区、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顾小俊就如何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蔡敏就如何贯彻落实 “四项监督制度”,分别作专题发言;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蒋相根对 “四项监督制度”基本内容进行了解读。
针对如何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更好地为扬中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凌苏指出,选人用人的导向要更加鲜明,必须强化“看实绩”“看公信度”“看综合素质”三个方面的用人导向,真正把能力强、业绩突出的干部安排到重要岗位、发展一线。
凌苏强调,选人用人的机制要更加科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加大公开选拔力度,形成干部竞争择优机制;改进考察评价方式,形成干部科学识别机制;坚持贯彻群众路线,形成干部民主荐才机制,通过好的机制,真正把优秀干部选拔出来。
凌苏进一步指出,选人用人必须加大源头监督力度,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用人行为,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坚持以强有力的监督防范措施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他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坚持全面识人、科学选人、正确用人,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我市的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链接】
“四项监督制”
①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②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
③ 《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
④ 《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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