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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自然灾害
佚名   2009-09-04

  

第五章 自然灾害

第一节 水灾

扬中县四面环江,境内大小港汊密布,江堤港堤防洪线350多公里。建国前常发生水灾。据历史资料记载: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农历七月大水,太平洲江堤半数以上溃决成灾。宣统三年(1911),农历七月大水,太平洲江堤溃决多处,秋熟无收。民国10年(1921)农历七月大水,新坝、中心沙等地,农田全被淹没。民国20年(1931)农历七月大水,受灾面积约100千方公里,受灾10774户,灾民54355人,死亡119人,财产损失26万元。民国32年(1943)农历七月大水,江港堤决口多处,仅永胜乡就有83间房屋被冲毁,死亡13人。解放后,扬中县亦遭受两次水灾:1949年7月大水,新坝、永胜、长旺等地,决堤数十处,淹没农田6.5万亩;1954年8月17日江水猛涨,全县决堤多处,淹没农田10万余亩,平地水深2米,房屋倒塌无计,受灾地区牲畜淹死殆尽。地方政府组织灾民安全转移到丹徒县姚桥、大路等地暂居,水退后,组织人民迅速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建国后,有关雨涝灾害,据县民政局档案记载: 1955年夏全县严重雨涝,受灾田5万余亩。1963年5月,雨量达219.3毫米,全县15万亩三麦和1.5万亩秧田积水受涝,其中新坝、联合,三、兴隆等地,有—部分田块基本无收。1964年4~5月累积雨量441.7毫米,全县夏熟作物受涝,三麦平均每亩产36.1公斤,只完成计划产量的35.3%,较上年同期减产51%。1972年6月21~22日,降水227.9毫米,7月3日,降水277.3毫米,全县15万亩低田受涝,后作稻田需补种的有2700亩,单季稻补苗750亩,倒塌房屋844间。1974年7月26~31日,降水236.1毫米,全县有3万余亩农田积水0.33米以上,倒塌房屋15间,淹死1人。1975年8月21~24日,总雨量480.4毫米,全县有12万亩农田积水1米左右,其中基本无收的2700亩,倒塌房屋2377间,压死1人,排涝费达96万余元。

 

第二节 低温

低温会影响农作物正常生长,严重时甚至造成农作物死亡。按温度高低可分为冷害和冻害。 一、冷害 后作稻低温冷害:后作稻孕穗期和扬花期低温造成空秕粒增加,严重时甚至翘穗失收。据历年8月1日到20℃终日期间日平均气温10℃以上有效积温分析,少于816℃为不利年,大于1015℃为有利年,其余为正常年。1959年~1980年22年中,低温来得早,后作稻栽后温度又低的“夏凉”不利年有8年(1966年、1967年、1972年、1974年、1977年、1980年、1981年、1984年),占30.8%,正常年和有利年占69.2%。受低温危害最严重的是1980年,后作稻栽后气温明显偏低,“夏凉”造成抽穗延迟,抽穗期又遇低温阴雨,不仅翘穗严重,而且引起稻瘟病,部分田块甚至失收,后作稻减产4~5成。春播期低温冷害:早稻育秧期遇低温阴雨,特别是二叶一心期遇低温6℃以下两天以上低温阴雨,可造成严重烂秧死苗。扬中县4月中旬出现最低气温6℃以下低温阴雨机率为15%,下旬只有5%左右。 二、冻害 越冬期冻害:越冬期冻害遇-10℃以下低温,致三麦发生冻害的机率为15%,-8℃以下的低温,油菜发生冻害的机率为55%。早春冻害:扬中县2月下旬遇-5℃以下低温常发生三麦叶片冻害;早播的强春性品种如遇暖冬旺长拔节,可危及幼穗,出现机率为25%左右。3月上旬遇-3℃以下的低温,造成三麦叶片和已拔节的三麦幼穗受冻,机率为30%。故扬中县强春性品种的三麦不宜早播。

1959~1985年极端最低气温值(℃)统计表

年份 气愠 年份 气温
1959 1 17 -9.8 1973 12 26 -9.2
1960 12 30 -8.5 1974 2 25 -7
1961 1 1 -8 1975 12 23 -5.6
1962 1 31 -7 1976 12 26 -7.7
1963 2 4 -9.6 1977 1 31 -11.8
1964 2 18 -6.5 1978 2 18 -6.5
1965 1 31 -8.3 1979 2 1 -7
1966 12 27 -9.2 1980 1 30 -10.4
1967 1 16 -9.6 1981 1 3 -8.5
1968 2 20 -7.3 1982 1 19 -9
1969 2 6 -10.7 1983 2 19 -6.9
1970 1 5 -10.2 1984 1 23 -9
1971 1 5 -7.8 1985 1 14 -6.7
1972 1 27 -6.5        

 

第三节 连阴雨

春季连阴雨:常发生在4~5月中旬,5天以上连阴雨几乎每年都有,10天以上连阴雨出现机率为25%,平均四年一遇。4月份12℃以下的低温连阴雨较多,可造成早稻烂秧死苗。5月上、中旬以15℃以上的高温连阴雨较多,可造成麦类赤霉病流行。 初夏连阴雨(梅雨):扬中县正常年份6月中旬末入梅,7月中旬初出梅。平均梅雨期22天,梅雨量265毫米。 梅雨期低温、阴雨、寡照,影响水稻分蘖和发棵,导致病害。6月10日前入梅的早梅年 1959~1984年26年中出现4年,影响夏收,造成烂麦场。最早的是1971年6月1日入梅,造成小麦严重烂麦场;1980年6月9日入梅,造成迟熟小麦烂麦场;出梅偏迟的年份不利 杂优稻中控搁田。7月17日以后出梅的年份占25%,平均10年三遇。 秋季连阴雨:主要出现在9月~11月上旬,9月份出现5天以上连阴雨机率达80%,10天以上连阴雨达10%。连阴雨伴随低温,影响水稻扬花结实和灌浆;9月份连阴雨常伴随台风,造成水稻倒伏。阴雨寡照不利棉花裂铃吐絮,造成烂桃。10月下旬~11月上旬的连阴雨,影响秋收秋种。其中造成严重烂耕烂种的年份平均5年一遇。各旬出现5天以上连阴雨机率都为25%。此外,杂优稻收割期的10月上旬,5天以上连阴雨达30%,对收割脱粒有一定影响。

 

第四节 高温干旱

扬中县自建置后,据史料记载:民国23年(1934)夏,大旱,田埂青草尽枯,部分高圩水田改种黄豆。民国29年(1940)夏,大旱,缺水栽秧,地方断屠,群众祈神求雨。建国后,出现三次大旱:1973年秋旱,10月13日~次年1月13日,92天内仅下雨3.4毫米,其中11月9日一次年1月13日,连续66天无雨。1978年夏旱,6月30日~7月9日,并出现连续10天35℃以上高温,6~8月总雨量仅147.2毫米,只及往年同期的30.4%,部分田块水稻因高温造成翘穗,成熟期提前,粒重下降,产量低于往年。 1979年秋旱,9月26日~11月15日,51天内仅下雨2.4毫米。因为进行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增强了抗灾能力,故危害不大。

 

第五节 风 灾

一、龙卷风和雷雨大风 扬中县每年夏秋季节,时受龙卷风袭击。建国前史料记载的有两起:民国20年(1931),长旺头墩子村遭受龙卷风侵袭,风从西北角江面吹来,毁民房10余间,吹折树木100余棵。民国29年(1940),长旺乡二圩港村遭受龙卷风侵袭,吹倒民房20间。建国后,记载较详:1951年8月,油坊乡遭受龙卷风侵袭,从中滩开始,经过四墩子、长沙、同乐、七墩子等村,所经之处,屋倒树折甚多,长沙村有一户房屋被吹倒,屋内桌、椅、橱、柜悉被卷上天空,落到别处。1961年6月6日上午8时,新坝、丰裕等公社遭受龙卷风侵袭,最大风力11级,吹倒房屋703间,伤39人,死伤猪20头,同时引起火灾,烧毁房屋9间。除龙卷风外,雷雨大风也有较大破坏性。1964年4月17日下午,联合、丰裕、西来桥等地,遭受8级阵风的侵袭,风向偏西,毁屋524间,伤6人。1967年7月20日夜,新坝公社遭受11级阵风伴有雷雨侵袭,毁屋735间,伤21人,伤耕牛1头。1969年5月9日,油坊公社遭受8级阵风侵袭,伴有雷雨,风向偏西,毁屋16间。1970年7月26日下午,长旺、兴隆、油坊、永胜等公社,遭受11级阵风伴有雷雨侵袭,风向西、西南,毁屋200间,伤7人。1971年8月25日傍晚,全县遭受雷雨和10级阵风侵袭,风向东、东南,毁屋364间,吹断电线杆564根,触电死亡1人,伤1人,死耕牛1头、猪2头,沉船5条,吹倒烟囱161个。1973年8月3日傍晚,全县遭受10级阵风和雷雨侵袭,风向南、西南,毁屋20间,伤10人。1974年6月9日傍晚,三茅公社出现短时间10级以上阵风,风向偏西,触电死2人,低压电线杆被吹倒800余根,高压线2处断线,吹倒公房30间、私房9间、工厂烟囱20多个,树木吹断无计。1979年6月9日凌晨,长旺、兴隆、三等地出现10级大风和雷雨,局部风力达11级,风向西南,并伴有冰雹,计毁屋59间,伤2人,吹折、吹倒树木6000余棵。1984年6月6日下午,三乡年丰村出现大风雷雨,风向北、东北,风力10级以上,并伴有小冰雹,历时15分钟左右,毁屋8间,受严重破坏的16间。 二、台风 影响扬中县的台风,主要集中在7月中旬~10月上旬,平均每年受2.6次台风影响(包括外围影响),不受台风影响的年份仅10%。其中过程雨量超过50毫米,最大风力8级以上的强台风约两年一遇,集中在8月~10月上旬,以9月6~10日出现机会较多。台风可造成水稻倒伏和受涝,并引起白叶枯病的蔓延。建国后,据县民政局档案记载,受台风影响损失严重的计三次:1956年入夏,连续数次受台风暴雨袭击,沿江一带损失严重,计471户刮倒房屋963间,破圩24个(其中20个圩已决定放弃)。1961年26号台风,10月4~5日影响县境,阵风10级,伴有大暴雨,全县受涝水稻9万余亩。1977年8号台风,9月10~15日影响县境,阵风10级,风向北、东北、并伴有暴雨,全县吹倒房屋2309间,广播线、电线、电话线杆共吹倒、吹断2940根,水稻倒伏3980亩,触电伤2人,大树吹倒后压伤1人。

 

第六节 冰 雹

扬中县差不多每年降落冰雹,少数年份破坏性较大。如民国24年(1935)农历四月,中心沙的北胜、大新等地遭受雹灾,麦子颗粒无收。民国25年(1936)农历五月,中心沙的双三、胜利等地遭受雹灾,长在田里的麦子被打得象石滚碾过一样。1953年5月21日,中心沙的港下一带遭受严重雹灾,夏粮基本失收,秧苗被毁,南阳村14组村民陈纪英因屋梁被冰雹砸断房屋倒塌而被压死。1977年4月23日傍晚,兴隆,三、长旺等公社遭受雹灾,冰块有乒乓球大,最大的块重3.3公斤,三麦损失数百万公斤,早稻秧苗全部被砸毁,稻种损失数万公斤。1981年5月1日傍晚,兴隆、三、联合、三茅、新坝等公社遭受雹灾,冰块亦有乒乓球大,最大的块重2.9公斤,重灾区的麦子、油菜等夏熟作物基本失收,估计夏粮损失数百万公斤;明瓦、屋瓦砸坏无数。1983年5月19日中午,三茅、兴隆、联合、永胜等公社遭受雹灾,冰雹密度大,最密地区每平方米雹坑达900多个,最大雹坑直径5厘米,重灾区夏熟作物基本失收。其他如1968年5月27日、1970年7月26日、1975年5月30日,县境东南部遭受雹灾,夏熟作物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

 

第七节 大 雪

建国前雪灾无记载。建国后主要有2次:1954年12月31日~1955年1月1日,大雪,积雪达30~40厘米,加之气候寒冷,积雪不融,道路封冻,交通一时中断,全县草屋、猪舍被压倒的难以数计。1984年1月17~19日大雪,雪量达35.7毫米,最大积雪深度达27厘米。因气温低,融雪慢,公路被积雪封锁,造成交通中断,汽车停开2天;全县电话线杆、广播线杆、电线杆共压断2900余根,停电2天;压倒房屋97间,断梁370根,造成27人受伤,全县1.37万亩竹园,约8%的竹枝被压断。

 

第八节 雷 击

1933年前无记载。1933年~1980年,遭雷击死14人,如联合公社红灯大队党支部书记王忠礼于1972年6月21日在田间检查生产时遭雷击身亡;因雷击而引起火灾3起,如新坝公社曙光大队(丰乐桥村)刘某家于1962年6月6日凌晨因雷击而引起火灾,3间瓦屋全被烧毁;1954年3月和1967年5月,长旺乡二墩子村有40亩麦子遭雷击全部枯死。

 

第九节 地 震

扬中县处厂茅山断裂带与三泰(泰兴,泰州、泰县)断裂带的边缘,故县境内发生强地震的可能性不大,但邻近地区发生地震时,全县均有震感。1970年前无记载。1974年4月22日8时29分,溧阳县上沛、上兴一带发生5.5级地震,扬中县有震感。临震时听到闷雷似的地声,接着房屋摇动,门窗格格作响,历时2~3分钟。  1976年夏,唐山发生7.8级强地震,扬中县亦有轻微震感,永胜公社匡正章自制的地倾仪曾发出倾斜报警。 1976年11月2日晨,苏北大纵湖发生4.5级地震,扬中县也有震感。 1979年7月9日18时57分,溧阳县上沛附近发生6级地震。扬中县震感强烈,震前有闷雷似的地声,接着房屋摇动,历时2~3分钟。 1984年5月21日23时37分44秒,如东县东北100公里左右的海域发生6.2级地震,扬中县震感明显,震前有地声,震时房屋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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