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建立和完善了在押人员“绿色通道”制度,使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该院建立了“二书一卡一信”制度(即《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期限告知书》、“法律援助联系卡”和《给在押人员家属的一封信》,要求驻所检察员必须在24小时内把“二书一卡一信”发放给新入所的在押人员及家属;实行在押人员约见驻所检察员制度,要求检察员在被约见后24小时内将处理结果答复在押人员;完善材料转递和办理制度,在押人员的申诉、举报、控告等材料需要转递的由专人24小时内转递,属于本部门办理的应在三日内将结果答复在押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