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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参保群众的一封信
  2025-04-20

  编者按: 今年,中纪委将开展医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严查医保基金使用中的“跑冒滴漏”问题,重点查处欺诈骗保、违规套保、基金失管背后的作风和腐败问题。国家医保局也将对全国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情况,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飞行检查。这意味着全国范围内已经形成医保基金反腐的高压态势。为此,我们呼吁全市参保群众,从自身做起,自觉合规使用医保基金,监督医药机构欺诈骗保、浪费基金行为。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医疗保障,是守护千家万户健康福祉的坚实屏障,是每一个人的健康“医靠”。多年来,医保政策惠及千家万户,为无数家庭减轻了医疗负担,送去了希望与安心。 然而,医保基金并非取之不尽的“蓄水池”,而是全体参保人共同的“健康财富”。它的每一分钱,都凝聚着社会的关爱与责任,承载着无数急需救治者的期盼。近年来,个别违规使用医保卡、虚假就医、空刷串换等行为,不仅损害了医保基金的安全,更侵害了每一位守法参保人的权益。 我们呼吁,亲爱的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守护这份来之不易的保障! 一、这些行为不可为 1.严禁冒名就医。不得将本人医保凭证交由他人使用,或冒用他人身份就医、购药。 2.严禁虚假就医。不得通过虚构病情、伪造医疗文书、虚开药品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 3.严禁倒卖药品。使用医保基金购买的药品、耗材等,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赠他人和转卖牟利。 4.严禁过度医疗。不得要求医疗机构提供不必要的检查、治疗或超量开药。 二、这些权利要知晓 1.监督权。如发现定点医药机构或他人存在欺诈骗保行为,请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0511-88359582、88526066)。我们将对举报事项进行查证,经查证属实,将按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最低不少于200元。 2.查询权。您可通过“江苏医保云”等医保服务平台查询个人医保账户使用明细,确保消费记录真实准确。 三、这些提醒请注意 1.医保卡仅限本人使用,家庭成员间不得混用。 2.就医时请主动出示本人的医保凭证,核对诊疗记录是否与实际相符。 3.长期异地居住或工作的人员,请及时办理医保异地备案手续。 四、这些责任需牢记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个人骗保将面临: —退回违规费用; —暂停医保卡结算3~12个月; —处骗取金额2~5倍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年中纪委在全国开展医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严查靠医吃医、套取医保资金等腐败问题,涉及党员的将移交纪委同案查处) 市民朋友们,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每一个人都是医保基金的受益人和捍卫者让我们以行动诠释责任,用诚信守护健康,共同筑起医保基金监管的“防护墙”,持续助力“幸福岛城”建设,让医保的阳光温暖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扬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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