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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专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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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我市一男子李某(化名),利用快递公司相关投诉赔偿规定,“自导自演丢件”20余次,“碰瓷”快递公司,恶意投诉骗取理赔金,从中非法获利2.3万余元。近日,市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李某曾经是西来桥一快递点的负责人,经营期间,因多次被客户投诉没有收到快递,被两家快递公司扣掉派送费。后李某的快递点亏损严重停止经营,心生怨恨的他开始琢磨歪点子报复。
偶然间,李某在网上搜索发现,快递企业违反快递服务标准,严重损害用户利益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相应罚款。李某由此便打起了“丢件索赔”的主意。
于是,从2023年7月开始,李某多次前往常州市,将自己废弃不用的物品寄回西来桥镇,或者网购鸡蛋、袜子等小额物品指定让那两家“得罪”过他的快递公司寄送。之后,李某通过掩藏快件、偷偷取走快件或不提供自己的快递柜存放账号让快递员无法送达等方式,再以虚假签收、未收到快递、快递丢失等理由,在邮政管理局投诉平台进行投诉,利用快递公司害怕被邮政管理局处罚的心理威胁快递公司索要高额赔偿。短短半年时间,李某自导自演这样的戏码20余次,从中非法获利2.3万余元。
后受害公司发现大量投诉都是李某一人所为,怀疑遭遇恶意投诉,果断报警,这才揭开李某“碰瓷”快递公司骗取赔偿款的骗局。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多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赔偿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酌定从轻处罚。故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该案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快递行业的从业人员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强配送环节的安全防范,最好让收件人当面签收验货,别给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如果遇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别让“碰瓷”的得逞。
(蒋春梅 刘健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