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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企纾困 | 市生态环境局助力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扬中市融媒体中心   2023-10-26

  近年来,扬中生态环境局主动积极服务企业,鼓励和引导不良信息主体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提升自身信用水平,助力企业生产与发展。 扬中市某密封件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于2022年12月受到镇江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我局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函”,提醒企业及时开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用修复。经核查,该企业被查处后及时纠正环境违法行为,主动缴纳罚款,消除不良影响,我局按规定指导并帮助企业在线修复了“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信用记录。并在其完成“信用中国”信用修复后,及时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撤下该行政处罚信用记录,提升了企业的信誉和形象,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直以来,扬中生态环境局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坚持“谁处罚、谁告知、谁服务”的原则,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函”,逐条告知企业环保信用修复条件及操作流程。同时,加强诚信宣传,主动积极服务企业,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 做好信用修复工作,是全面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失信者正当权益的体现,有利于促使失信主体提升信用意识,担当起环保主体责任,遏制环境污染问题滋生。同时,整改环境违法失信行为,也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激励企业自觉践行诚信,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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