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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7日,家住八桥镇红光村的朱老夫妇在该村党委书记吴月萍的见证下,从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手中拿起《镇江市公民生前志愿捐献自身遗体申请登记表》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成为红光村第9位和第10位志愿捐献遗体的村民。
记者从市红十字会了解到,近二十年,我市已有约120人申请登记捐献自身遗体,成功捐献15例,且大多为城区的捐献者,而一个村就出现10例捐赠实属罕见。红光村为何会频频出现遗体捐献之举,引领农村风气之先?
村党委书记吴月萍告诉记者,红光村在乡村治理中非常注重文明建设,是2011年12月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出的 “全国文明村”,也是我市首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明实践、移风易俗改革等,红光村都是全市率先实践的农村典型。近年来该村运用好红白理事会,制订了《红白理事会章程》《婚事简办制度》《丧事简办制度》等,并纳入《村规民约》,树葬、骨灰撒江等文明新风,该村都是首先响应者。
2020年4月,红光村村民张美英申请成为第一位遗体捐献者,并迅速展开文明传递形成了捐献接力,三年间,申请捐献遗体在这个村已成文明风尚,第9例和10例就是朱老夫妇 (按老人意愿,不向社会公开姓名)。
就这次捐献之举,朱老告诉记者:“其实把遗体捐献出去是生命形式的另一种延续,在我们村,我不是第一个这么做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朱老在认真了解了遗体捐献的相关要求、内容以及用途后,更是坚定了自己的选择,“这种做法不仅文明环保,为儿女减轻负担,还能为社会做贡献。现在丧事旧习俗太多,其实不需要那些排场。”当他向老伴提出老两口一块儿捐遗体的想法,没想到竟和老伴“不谋而合”。
吴月萍告诉记者:“这10个捐献人中,有党员,有夫妻,有翁婿,他们是农村文明进步的代表,村里的乡风民风每一年都在发生切切实实的变化。”
(杨蝶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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