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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别侥幸以身试法终被抓
十元   2021-11-23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行为,侦破了一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让逃逸者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案件回放丨违规行驶撞倒他人电三轮驾驶员“跑路” 近日,由市公安局发布的一则协查通报在朋友圈广泛传播,内容如下: 11月14日10时左右,司某骑人力三轮车,沿长新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龙仙超市北侧路口时,被一辆电动三轮车撞倒,司某受伤,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电动三轮车驾驶人驾车逃逸。经调查,下图中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将该电动三轮车照片公布,望知情者提供线索,也望电动三轮车驾驶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争取宽大处理。 据了解,目前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已找到,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中。对此,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朱星宇说:“很多非机动车驾驶员认为自己的非机动车没有悬挂号牌、车辆特征不明显等因素,心怀侥幸心理,认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往往查不到他们,在此,我们提醒:请大家切莫心怀侥幸,遵守有关交通安全法规,做守法的公民。” 案件回放丨醉驾还肇事逃逸被刑拘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依旧有人饮酒后继续开车,这已经是非常危险的行为,酒驾撞人还肇事逃逸,后果就更加严重了。 在我市就有这样的案例。2020年12月15日19时左右,市交警大队八桥中队接指挥中心指令称,在扬中大道园博园红绿灯路口处,一辆轿车在等待红灯时被另一辆轿车撞了,肇事车辆驾驶逃离现场。交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经初步勘察被撞白色轿车左侧保险杠及大灯被撞坏,碎片散落一地;经询问当事人孙某时,孙某称当时自己正在停车等待红灯,突然对面一辆轿车撞了过来,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对方就将车开走了,随即他就报了警。民警调取事故现场监控,最终确定了肇事车辆为一辆灰色SUV轿车,根据调取案发路口的监控录像,一路开车沿着扬中大道寻找肇事车辆。在行驶至扬中大道与滨江大道红绿灯路口处时,交警发现路边有三辆轿车相撞,随即下车查看。其中一位驾驶员张某向交警反映称他是被一辆灰色SUV给追尾了导致三车相撞,当他下车查看情况时,SUV驾驶员也从车上下来查看,然后他就闻到了对方身上有很浓烈的酒味,他就询问SUV驾驶员是否喝酒了,SUV驾驶员不愿回答,就在车主们纷纷查看自己车辆损失情况时,SUV驾驶员突然驾车跑了。经事故现场散落物比对分析,以及调取沿路视频监控录像,确认该车与之前事故中逃逸的车辆相符,正是要追查的肇事逃逸车辆。次日,待方某酒醒后民警告知其昨晚发生事故时,方某悔恨不已,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在酒精的麻痹下,人的身体、行为皆不受控,酒后驾驶机动车、骑行电动车,无异于移动的“定时炸弹”,时时刻刻威胁着道路交通安全。警方提醒: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酒驾,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负责。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履行自己法律义务,千万不要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选择逃逸,逃逸只能错上加错,面临更加严重的法律后果。 案件回放丨路人被撞致死肇事逃逸者难逃法律的严惩 肇事,以为跑了就没事了?法网难逃,逃得快,抓的更快! 2020年9月5日18时57分左右,我市238省道三茅街道民主村8组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事故造成一名男子死亡。事故发生后,我市迅速启动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置预案,成立“9.5”交通肇事逃逸案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在侦查中,民警通过遗留在事故现场的车辆散落物,利用视频监控系统锁定肇事车辆类型,并调取其行驶轨迹,初步划定肇事驾驶人逃窜范围。期间,交警大队联合现场周边村组干部连夜开展入户走访排查,并迅速锁定肇事驾驶人的逃逸路线。6日上午9时许,嫌疑人徐某迫于压力,在家属的陪同下,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胡永年提醒广大市民: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切不可肇事逃逸。逃逸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反而要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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