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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单位不缴公积金,职工可以自己缴纳公积金吗?
答:如所在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职工是不可以个人名义办理缴存业务的。市区范围内办理时应携带本市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建设银行借记卡到建设银行公积金承办网点办理,办理时柜面人员会依照政策规定核查灵活就业个人社保缴纳情况。根据我市公积金政策相关规定,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本市户籍人员,均可以个人名义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范围内自由职业者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应依照户籍属地管理原则,在户籍所在地设立自由职业者个人公积金账户。
2、问:忘记公积金账号密码了,该怎么操作呢?
答:职工如忘记密码,可以在电脑上登录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通过网站首页进入“个人网上服务大厅”的“忘记密码功能”进行重置,输入身份证号、姓名和手机验证码就可以重置密码。
3、问:购买小面积(56m2)二手住房一套,属于首套房,提取公积金有什么前提条件吗?
答:为确保公积金专款专用,遏制炒房行为,根据我市公积金提取政策相关规定,职工购买60平米以内二手自住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及契税完税凭证,公积金中心采取材料留置审查方式,原则上职工应将户籍关系迁入所购房屋并居住三个月以上,并提供居住期间水、电费发票证明;所购房屋在一年内重复交易的,不得申请提取公积金。
4、 问:办理了组合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还商贷吗?
答:根据我市公积金政策相关规定,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前,职工须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职工办理了组合贷款后,不可以提取公积金还商贷。
5、 问:职工如何办理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
答:职工账户异地转移的,按国家住建部门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要求办理。异地范围是指镇江市(含辖市区)行政区域以外的地方。职工本市账户申请异地转移的,应向职工新单位缴存地的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异地账户申请转入本市的,应在本市设立账户正常汇缴6个月后,向本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6、 问:符合我市人才政策的职工贷款额度为多少?
答:符合我市人才政策的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大可贷额度为我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5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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