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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苏人普办字[2020]12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市县两级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县级综合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扬中市三茅街道建设社区。
二、调查登记对象:调查对象为试点地区的全部人口。
试点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在本户登记的人口包括:
1.调查时点居住本户的人;
2.户口在本户,调查时点未居住本户的人。
三、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四、调查时间:2020年6-7月。其中,入户时间:6月16日至7月30日。
五、调查方式:由政府统计调查机构派调查员到试点范围内的住户家中进行入户登记,或住户通过网络自行填写调查表。调查员入户登记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颁发的工作证件。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各级政府统计调查机构及其调查人员,对被调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必须予以保密。
请试点地区的广大住户,积极支持配合政府统计调查工作。
扬中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
2020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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