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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2019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2020-06-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发布扬中市2019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镇江市扬中生态环境局局长:匡越石 2020年6月5日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全市上下在习近平生态文明重要思想的引领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不惧挑战、迎难而上,精准发力、铁腕治污、强化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空气环境 2019年,市区6种主要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为:二氧化硫(SO2)1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33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7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42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0.9毫克/立方米和臭氧(O3)105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比去年下降了3微克/立方米。 按照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进行日评价,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国家一级(优)和二级(良)的天数共273天,占全年监测有效天数(359天)的76.1%,比2018年增加了6.7%,主要超标污染物为臭氧(O3)、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浓度日平均值和臭氧浓度小时均值达到二级标准比例分别为100%、96.4%、94.8%、87.7%、100%和82.9%。 2019年,全市降水pH值加权平均值为5.84,pH值范围介于4.86~7.36之间,酸雨频率为11.4%,酸雨频率比去年下降了4.7%。 2019年,市区降尘年均值为3.3吨/平方公里·月,较上一年度增加了0.9吨/平方公里·月。 二、水环境 饮用水源:扬中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设置在长江主江断面,应急备用水源地设置在铁皮港水库。每月进行一次63项指标监测,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评价,饮用水源和备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市环境监测站于2019年6月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和应急备用水源地水质进行采样全分析,监测指标为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表2和表3中规定的109个项目,监测结果均符合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境内主要通江河港水质:2019年,市环境监测站对全市10条主要通江河港共12个断面进行监测,以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Ⅳ类标准评价,10个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占监测断面的83.3%;1个断面水质为Ⅴ类,占监测断面的8.3%;1个断面水质为劣Ⅴ类,占监测断面的8.3%。境内河港断面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溶解氧等,水质总体较2018年有所下降。 三、声环境 区域环境噪声: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网格测点为101个,网格覆盖面积16.98平方公里,2019年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时段平均等效声级为58.6dB(A),较2018年上升了4.5dB(A)。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环境噪声限值。 功能区噪声:市区居民文教区、混合区、工业集中区和交通干线两侧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类别环境噪声限值,合格率为100%。 交通噪声:市区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4.7dB(A),所有路段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环境噪声限值。 四、工业固体废物 2019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471872万吨,综合利用量2.303098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00143万吨),处置量1.169994万吨,贮存量0.00141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为0.484343万吨,综合利用量0.001789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000714万吨、送持证单位综合利用量0.000714万吨),处置量0.472861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0.00492万吨、送持证单位处置量0.467748万吨),贮存量0.015326万吨,累计贮存量0.01726万吨,无危险废物倾倒丢弃。 专栏 全力做好污染防治攻坚 一是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空气质量管控措施,先后出台了《扬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月工作方案》和《扬中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控管理办法》,形成全市建筑、水环境整治、施工工地和收储地块状况“一张图”;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督促企业制定减排措施和清单,降低VOCs和PM2.5浓度;开展生物质锅炉专项整治,完成了工业企业、城市建成区浴室和宾馆、建成区外秸秆锅炉提质整改;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重载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超标行为,固定式尾气遥感监测设备招标工作已完成。 二是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区,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治水的工作格局;做好水质监测工作,及时调整三茅大港、联丰大港省考断面监测点位,定期检测河港、城市河道、地下水环境质量,2019年,我市水源地和省考断面水质均达标,骨干河港水质明显好转;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指导完成56家企业和第三方进行申报。 三是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增补28个地块进行工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强化固废安全监管,加强对废酸产生企业、汽车维修行业、沿江企业、医疗单位危废规范化管理,2019年,我市120多家重点监管产废单位在线申报率达100%,70余家医疗单位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率达100%;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隐患排查和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督促企业立查立改,促进了企业危废处置的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着力优化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推进化工行业专项整治。根据“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方案,2019年完成4家企业关停搬迁和2家企业重组任务。 二是启动“江河碧空”专项行动。成立“江河碧空”蓝天保卫四号行动领导小组,围绕港口码头扬尘管控、打击销售使用低劣船舶燃油等重点问题,组织专项督查,共发现问题10件,曝光2期,并已整改到位。 三是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建立规模养殖场、小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规模场三个清单。经摸排,全市共有586个散养户,16个规模养殖场,85个中小规模养殖场,基本做到全覆盖。加快推进我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技术推广工作,引导督促全市小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2019年,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8%(镇江考核指标83%),规模养殖场治理率100%,装备配套率100%,85家小规模养殖场已全面完成年度治理工作任务。 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 一是加强核与辐射应用监管。现场检查29家核技术应用单位,依法收贮2枚闲置IV类放射源,督促3家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变更、注销手续,妥善处理1件疑似误照射事件,全市核技术应用单位年度评估上报率100%,辐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二是强化预案备案管理。2019年,完成30家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备案,编制完成扬中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8.6”苯泄漏事件发生时,全市应急响应及时,应急监测到位,应急处置得当,有效保障了生态环境安全。 三是跟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019年,普查工作已进入第三方评估阶段,工业源、农业、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锅炉、生活源行政村综表、移动源已完成三轮29批次整改。审核与核算通过率在全省均名列前茅。 四是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铁腕2019”专项检查、“双随机”检查、飞行夜查、化工行业专项检查、VOCs专项检查、固废危废环境隐患专项检查、喷涂行业专项检查等,形成了强有力的执法态势。2019年,累计出动监察人员1343余人次,检查企业374余厂次,下达责改文件58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2起。 五是严格问题整改交办。2019年,全市共受理并整改完成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问题交办30.5件,省级环保督察问题交办52件,各级媒体曝光交办63件,已完成整改63件。 六是化解环境信访矛盾。2019年,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1449件,其中12369环保信访管理系统省转35件、镇江市局转35件,“12345”政府热线转1311件,网络18件,来信来访32件,污防指交办件18件,到期办结率100%。办理答复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0件,代表和委员会满意率100%。 有效提高环保服务质效 一是规范建设项目环保审批。2019年,共接受项目咨询108个,审批项目51个,完成项目验收7个,办理建筑施工噪声申报项目12家,办理建筑施工夜间许可证48次。 二是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完成“智慧眼”试运行,实现生态红线区域以及水源地在线监控;借助“蓝天卫士”开展秸秆禁烧,全市基本实现 “零焚烧”;新增一个废气在线监控点,完成2家企业在线监控涉水设备的验收备案;启用污染防治线上平台,录入问题线索1474条, 办结1392个。 三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完成对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生态修复补偿项目的现场督查核实和专项审计工作,上报我市生态红线区域调整论证报告和方案,同时,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四是深化环保宣传教育。积极在各级媒体发出“环保”声音,扬中电台、电视台、《扬中日报》等本市主流媒体用稿235篇,“扬中环保”微信公众号编发、转发各类稿件188篇,镇江市级媒体用稿10余篇,公示机构信息、水质周报、处罚公示、环评公示、验收信息合计283条信息;开展“扬帆论坛”“绿色邮路”等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推出有奖答题活动和公益广告,传播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理念,组织环保科普志愿者参加环保宣传、咨询广场活动,弘扬新时代环保志愿服务精神。 五是试行工作组驻镇办公。成立镇街区派驻工作组,发布工作方案,确定派驻形式和职责分工,主动对接镇街区,听取基层环保工作情况和诉求,共同开展秸秆禁烧巡查、绿盾2019专项行动、长江入河排口督查、水污染防治督查和锅炉整治推进落实工作,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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