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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成瘾不悔改奇葩小偷再“进宫”
黄馨叶   2019-10-23

  本报讯 随时随地都想“顺”点东西,无论是他人的电脑手机,还是服装店的时尚女装,甚至是商家音响上安插的小U盘。日前,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张某(男,31岁,江苏滨海县人)自2006年起先后因寻衅滋事、盗窃等行为多次入狱。2018年11月12日上午6时许,张某在扬中市步行街闲逛,因觉得天气寒冷,便想偷几件衣服穿。张某观察到某家女装店用U型锁锁门,但间隙较大,遂利用自己瘦小的“优势”扯下模特身上的黄色女式羊绒上衣穿在身上,随后发现隔壁女装店门未锁好,便推门进入又窃得女士杏色长裤穿上。穿戴一番后,张某发现店内还有一台老式笔记本电脑和coolpad手机,便又顺走想换点香烟钱。上午9时许,张某闲逛至某酸菜鱼店门口,看见音响上插有U盘,又联想到自己平时喜欢上网,能用U盘换点上网费用,又再次“顺”手塞进自己口袋。 邻近中午,穿着“时髦”的张某去到自己常去的网吧上网,发现周围人都奇怪地盯着自己,遂想将自己的“战利品”藏至网吧窗帘后,这一举动被网吧保安撞见,便将张某扭送至派出所。后经鉴定,张某窃得的女士服装共计价值人民币1130元,窃得的笔记本电脑及手机总计价值约人民币200余元,窃得的U盘价值人民币21元。 在检察机关讯问张某时,张某时而絮絮低语,时而答非所问,表现得精神失常想以此逃避法律制裁,再问起其是否认罪认罚以获得法律从宽处罚时又连忙称,“我就是看心情,想拿什么就拿了,认罪认罚我肯定要认的”。经权威机关鉴定,张某在作案时确系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经法院审理,张某犯盗窃罪,一审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 (黄馨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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