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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发布
  2019-06-04

  近日,我市出台了2019年扬中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发布了2019年扬中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入园指南及详细日程。 幼儿园 一、招生对象 小班新生:凡年满三周岁 (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含)出生)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不得招收不足入园年龄的幼儿。 二、报名时间 7月1日—7月2日,各乡镇中心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并填写《2019年扬中市幼儿入园报名登记表》。7月29日—30日,城区各幼儿园(含民办园)进行调查摸底、信息登记,并填写《2019年扬中市幼儿入园报名登记表》。未经教育局批准,任何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三、报名方式 具有本市户籍的幼儿,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属于自有完全产权的生活住房,不包括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入园体检健康卡等有关证件原件到相应的幼儿园进行登记。 父母持有本市居住证或其它相关证件的非本市户籍幼儿,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居住证、就业证明、户口簿、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和入园体检健康卡等相关证件原件,至相关幼儿园申请入园,幼儿园根据学额情况统筹接纳。 小学 一、招生对象 1.本地户籍适龄儿童 凡年满6周岁 (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我市户籍,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迁入)及合法固定住所(属于自有完全产权的生活住房,不包括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应于6月30日前取得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2.适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凡年满6周岁 (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市居住证 (签发时间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同时在我市居住时间满一年)且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由于今年第一年开始实施,考虑到实际情况,该条件适当放宽为:父母至少一方提供2019年开始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凭证;从2020年起,社会保险必须满一年)的适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各小学一律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暂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二、乡镇中心小学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1)6月3日—5日,各校将招生公告报教育局教育科,经审核备案后发布;(2)6月15日—16日之间完成报名工作;(3)6月下旬办理入学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城区小学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1)6月3日—5日,各校将招生公告报教育局教育科,经审核备案后发布;(2)6月25日—7月2日,小学新生信息登记;(3)7月中下旬,信息审核;(4)7月下旬发布网上录取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验,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网上登记+现场审验。6月25日—7月2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登陆扬中教育信息网,通过“扬中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或关注“扬中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入学报名”端口,进行网上信息登记。本地城区户籍适龄儿童,选择“本市城区户籍”入口进入登记;外来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外地随迁子女”入口进入登记;逾时将关闭系统,不再进行补登记。 四、报名所需材料 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入学材料:户口本、合法固定住所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 适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入学材料:户籍证明(父母双方与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居住证明(父母双方与随迁子女在公安部门申领的居住证)、住房证明 (已购房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社会保险凭证 (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凭证)、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 初中生 一、招生对象 1.本地户籍适龄少年 户籍在我市,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迁入)及合法固定住所(属于自有完全产权的生活住房,不包括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应于6月30日前取得产权证)的小学毕业生。 2.适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已在我市就读小学,且取得我市小学毕业证的适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未在我市就读小学,在外市取得小学毕业证,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市居住证 (签发时间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同时在我市居住时间满一年)且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一年(由于今年第一年开始实施,该条件适当放宽为:父母至少一方提供2019年开始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凭证;从2020年起,社会保险必须满一年)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二、乡镇初中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6月22日-23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城区初中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1)6月3日—5日,各校将招生公告报教育局教育科,经审核备案后发布;(2)6月25日—7月2日,新生进行网上信息登记;(3)7月对登记信息进行初审、复审;(4)7月底发布网上录取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验,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登陆扬中教育信息网,通过”扬中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或关注“扬中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入学报名”端口,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已在我市城区小学及三跃中心小学、丰裕中心小学取得小学毕业证的适龄少年,选择”本市城区学籍”入口进入,并根据是否具有城区户籍选择相应端口登记;户籍新迁移到城区的适龄少年,选择”非城区学籍”入口进入登记;逾时将关闭系统,不再进行补登记。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与小学入学要求一致,另需携带小学毕业证。 更多详细信息见扬中教育信息网(http://edu.yz.gov.cn),本意见最终解释权归扬中市教育局。 咨询电话:88323315、8832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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