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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的代收规定
  2019-04-26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专业经营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缴有关费用和进行有关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委托的主要事项和费用支付的标准与方式。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未按约定交纳公共水电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专业经营单位可以会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追缴。 专业经营单位不得因部分最终用户未履行交费义务停止已交费用户和涉及公共安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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