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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禁燃区域”端出来的是“公共利益” 下一条:“取舍之间”方得“城市文明”
“行为规范”有时需要“逼出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系列言论之二
  2019-01-10

  自今年1月1日我市开始实施 《扬中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后,社会各界普遍称赞,绝大多数市民积极响应号召。但有“禁放”这样的利剑高悬,可还总挡不住一些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在“禁放”第三日,我市公安机关就对违规燃放的常某、郭某给予了处罚,开出首张“禁燃罚单”。 其实早在禁燃规定出台之前,我市相关部门就“禁燃令”的推广宣传做足了文章,为什么还有违规之举?深耕原因,无非是违规者的侥幸心态作祟,“看轻”了我市坚定走禁燃之路的决心。既然“看轻”,就要严格规范。道理讲不通,法规条例不执行,往往只能是强制。 而规范之路,注定不是温柔的。因为没有强制,规范就有可能沦为一纸空文。若想“禁燃令”走得远,行得稳,必须纪律严明、执行有力;违者必究,究则必罚。 执法严,“禁燃令”则推广顺利;执法弛,则乱象丛生。唯有这样,才能确保“禁燃令”的权威性和震慑力。虽然在“强制规范”的过程中,也许会出现“痛点”, 但在“阵痛”之后,就能产生规范的“红利”,惠及大众。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打造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具体到一座城市出台的“禁燃新规”,共建共享,就是职能部门权力不闲置,公众也要广泛参与,主动有为。譬如,除了自己不燃放鞭炮外,还要积极劝阻周围的人不放鞭炮,积极举报违法者。只有减少或杜绝烟花爆竹的燃放,群众才能共享安宁的城市环境,不再经受大气污染对健康的侵扰。 “行为规范”有时需要“逼出来”,最大受益者必然是人民群众自己。 □范永贵 自今年1月1日我市开始实施 《扬中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后,社会各界普遍称赞,绝大多数市民积极响应号召。但有“禁放”这样的利剑高悬,可还总挡不住一些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在“禁放”第三日,我市公安机关就对违规燃放的常某、郭某给予了处罚,开出首张“禁燃罚单”。 其实早在禁燃规定出台之前,我市相关部门就“禁燃令”的推广宣传做足了文章,为什么还有违规之举?深耕原因,无非是违规者的侥幸心态作祟,“看轻”了我市坚定走禁燃之路的决心。既然“看轻”,就要严格规范。道理讲不通,法规条例不执行,往往只能是强制。 而规范之路,注定不是温柔的。因为没有强制,规范就有可能沦为一纸空文。若想“禁燃令”走得远,行得稳,必须纪律严明、执行有力;违者必究,究则必罚。 执法严,“禁燃令”则推广顺利;执法弛,则乱象丛生。唯有这样,才能确保“禁燃令”的权威性和震慑力。虽然在“强制规范”的过程中,也许会出现“痛点”, 但在“阵痛”之后,就能产生规范的“红利”,惠及大众。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打造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具体到一座城市出台的“禁燃新规”,共建共享,就是职能部门权力不闲置,公众也要广泛参与,主动有为。譬如,除了自己不燃放鞭炮外,还要积极劝阻周围的人不放鞭炮,积极举报违法者。只有减少或杜绝烟花爆竹的燃放,群众才能共享安宁的城市环境,不再经受大气污染对健康的侵扰。 “行为规范”有时需要“逼出来”,最大受益者必然是人民群众自己。 □范永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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