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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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四十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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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城蝶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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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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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足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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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跫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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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答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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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答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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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筚路蓝缕,40年砥砺前行。扬中市检察院恢复重建40年来,广大扬中检察人忠诚履职,全力维护公平正义,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和赞誉。
40年峥嵘岁月,述说着扬中检察院初创、发展、前进的光辉历程;记录着领导的关怀与人民的希冀;凝聚着历代扬中检察人勇于担当,团结进取,无私奉献的艰辛汗水;展现着扬中检察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历代扬中检察人不忘初心,奋力书写着新时代扬中检察华章。
立足服务大局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市检察院把坚持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在立足职能、主动作为中维护发展大局和民生民利。先后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十条意见》等指导文件,主动构建常态化服务机制。开展进村入户暖企活动,深入乡镇企业调研,走访村镇,为农村发展建言献策,深入工地为重大工程建设保驾护航。促进美丽扬中建设,组织干警参与生态环境建设,联合环保、公安召集七大电镀中心召开金属表面处理行业专项整治推进会,积极推进全市电镀企业专项整治。通过支持起诉为“8.26”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中的受害村民发放补偿款118万余元。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接待每位当事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得到群众的充分肯定,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该院司法为民相关内容在央视《新闻联播》《朝闻天下》节目播出。
惩治预防犯罪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市检察院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履行审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探索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推动平安扬中建设。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1986年至2018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569人,提起公诉9663人,着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针对职务犯罪发案单位开展个案预防,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行业、领域开展系统预防,涉及公共投资和公共利益的重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经济发展项目,以及政策措施实施中的重要环节开展专项预防,从源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978年恢复重建后,市检察院履行经济检察、法纪检察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1995、2006、2012年分别成立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和职务犯罪预防局。40多年来,先后在交通、建设、医疗、卫生、教育、科技、环保、金融等重点领域,涉农惠农、药品购销、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等重要环节,依法办理一大批大要案件。
集体和个人共被镇江市检察院记三等功22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一等功1次。2017年12月,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反贪局、反渎局和预防局整体转隶扬中市监察委员会。
强化法律监督 促进司法公平正义
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市检察院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不断强化诉讼监督,着力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加强刑事立案、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注重依法监督、加大力度、改进方法、完善机制,及时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依法、顺利进行。加强民事行政检察,按照“敢抗、会抗、抗准”的办案原则,兼顾息诉并重,探索建立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监督力度、效率、效果不断提升。设立民行案件申请监督联络站,聘请联络员,认真做好民事申诉案件矛盾化解工作。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坚持以促进监管场所公正执法、文明监管和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为重点,依法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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