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城市建设离不开城建重点工程,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离不开项目建设,而征地难、拆迁难、拆违难在我市还一定程度地存在,制约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即日起,本刊将推出一系列各地在征地、拆迁以及拆违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借他山之石,补自身之短,在全市进一步营造人人支持城市建设、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浓厚氛围。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近年来,合肥市也碰到了全国许多城市出现的违法建设蔓延问题。2007年7月4日,合肥市开展了集中查处和拆违工作。到去年12月19日,共拆除各类违法建筑1051万平方米,得到了93%以上市民的支持。在已拆除违法建筑中,自拆、助拆占98.8%,强拆仅占1.2%。
实践表明,拆违工作虽然艰巨复杂,但只要坚持强有力的组织和领导,坚持事前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坚持合法、合情与党政机关带头,坚持按科学规划指导拆违,这项工作就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工负责,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为保证拆违工作的顺利进行,合肥市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省直协调组、党政机关协调和法纪监督组、违法建设协调组、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组、安全稳定组、救助帮扶组、美化建设组、综合秘书组,分别由省委副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副市长等担任组长。各工作组分工负责,抽调专门人员,安排专项经费,提前对全市违法建设情况进行摸底,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预案,确保不因工作不到位而出现恶性事件,保证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顺利展开。
(二)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带头自拆,促进了整体拆违不断向纵深推进。
拆违一开始,合肥市就在全市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中进行了违法建设自查登记。广大党员干部有的带头自拆自家违法建设,有的主动做亲属的工作,为群众带了好头。广大市民群众看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坚定决心,看到了这次拆违“来真的了”,绝大多数市民由最初的怀疑观望,甚至不理解、不支持,变为积极参与、大力配合和支持。
(三)依法拆违,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这次拆违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城市规划法》及省、市人大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做到依法界定,依法定程序拆除,实行零补偿政策。同时,严禁在全市范围内再发生新的违法建设,发现一处,查处一处。
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展开宣传,唤起民众的热情,在全市上下形成共识。同时,选派200名机关干部进驻街道社区,配合基层党组织,对查违对象挨门逐户讲清违法建设的危害,讲清市委、市政府查违工作的决心和力度,化解矛盾,减少对立面。
(四)以人为本,有情操作,对涉及困难群众的社会保障及时到位。
拆违实施之初,就出台了三项针对困难群众帮扶救助措施:《关于查处违法建设期间提供就业援助的实施意见》、《关于查处违法建设期间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查处违法建设期间住房保障的补充通知》。在具体实践中,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加强了现场咨询、登记服务工作,通过对被拆违的特困群众实行医疗费用减免、快速办理廉租房补贴、优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用等办法,确保不因拆违出现困难群众无房可住,不因拆违导致困难群众生活无保障,不因工作不到位出现恶性事件。
(五)坚持按科学规划指导拆违工作。
合肥市政府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先期指导作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近期建设发展地区,将城市重要公共设施用地、城市重要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用地等作为重点,事先开展拆后地区的规划和方案设计工作。充分抓住有利时机,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城市道路交通系统、城市公共安全系统等的规划建设工作。目前,在拆违后的土地上已安排绿地13万平方米,在城市高压线走廊下形成一条20公里长,200米宽的环城绿带,完善了城市绿地系统;太湖路、九华山路、肥西路等城市干道得以打通,建成了一批小街巷,优化了城市的交通网络。这使群众看到了拆违不是为搞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也不是为个别房地产商谋利,而是确确实实地为广大群众干实事,美化城市环境,方便市民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