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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专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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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该案采用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这是自今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我市法院首例适用 “3+4”(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大合议庭模式审理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
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即“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因被告人王某某诈骗一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市法院决定由3名员额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开庭前,4名人民陪审员认真阅卷,熟悉了该案案情及相关法律条文。庭审过程中,陪审员依法参与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依法参与合议庭评议,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 (范永贵 朱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