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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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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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利民村敢于在村民自治方式上解放思想,将自治权利下放到村民小组,实施组民自治新模式。不仅大大减轻了村两委的工作压力,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小组村民参与议事、参与管理、参与决策的积极性,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稳定,为村两委集中精力抓大事、谋发展创造了安定的环境。
他们以“民事民治、民事民办、民事民议”为宗旨,通过搭建平台、明确职责、制定规则等程序,逐步在34个村民小组实施小组自治新模式,由村两委牵头,帮助他们各组村民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并建立党小组,确保这项工作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村两委还指导各小组制定了《组民理事会章程》和《组规民约》,设立了“组务告知栏”,让规章制度“进村、上墙、入户”,引领小组自治规范运行。
激发小组村民的主人翁意识
小组内的大事小事都有村民积极参与,改变了过去“等、靠、要”的思想习惯。西4组为了争创环境优美小组,打算利用家前屋后的空白墙面制作有关家风家规的宣传画,家家户户表示积极支持,只要是涉及到自家墙面的,都主动清理杂物,配合出新。
提高小组村民的参与水平
从推行村小组自治以来,一方面,村民民主管理能力提升。在兴办公益事业中,如何筹资、如何出劳力、如何监管等,都是由小组村民来讨论和决定,贯彻落实也更迅速。另一方面,村民民主决策能力显著提升。
提升小组村民自我服务能力
首先多了公益事业的“组织员”,其次多了为民办事的“服务员”,再次就是多了村庄建设的“施工员”。仅2017年,由小组理事会组织兴办的公益事业共200多件,全村的帮贫济困、助残敬老、环境整治等公益事业建设中,共有5000多人次参与其中。村民意见随时有人反馈,服务事项及时有人协助,许多困难都能相互解决。
□ 姚恒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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