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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在扬召开 |
共同保护长江岸线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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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旭杰 2017-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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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加强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提高长江岸线资源利用的综合效益,11日下午,《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在我市召开,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岳卫平,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云、蒋金龙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就 《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在实际调研中了解到的情况进行简单的介绍,并就《条例(草案)》的科学性及可操作性听取了我市相关部门意见,我市法制办、交通局、水利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结合各自实际对该《条例(草案)》提出了具体的看法与修改意见。
座谈会上,各部门代表纷纷表示,《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草案)》指导性强,对于长江案线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具有纲领性作用,同时对《条例(草案)》中责任落实主体不明确,相关配套服务机制不完善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认为为防止“踢皮球”问题的出现,要明确责任归属,并完善项目审批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我市也希望,能考虑扬中实际,充分考量《条例(草案)》中受“上位法”的限制,将“案线留白、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区”等要素写入草案,在内容上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
岳卫平指出,《条例 (草案)》的制定是为保护全市长江岸线资源,该《条例(草案)》要在广泛听取各地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增强可操作性。岳卫平强调,起草组要在立足于保护的基础上,找到创新点,精准规划,真正让《条例(草案)》的实施能够提高全市长江岸线资源的综合效益,使之成为具有科学、有效又具有镇江特色的地方性法规。
(倪旭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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