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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Jil:我户口在扬中,人在南通上班,所在公司有缴纳公积金。请问如果在扬中起房子,能先提取公积金后使用公积金贷款吗?我父母的公积金是在扬中缴纳,能三个人的公积金一起使用吗?办理提取/贷款需要哪些证件呢?另外几年之前我的扬中公积金账户现在是封存状态,请问办理时能否一并取出使用?
财政局:对您提出的关于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问题,公积金中心作如下答复:
1.在扬中建房,可以提取您以前在扬中汇缴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如果想提取您在南通公司汇缴的公积金,须参照公积金缴交所在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提取政策。
2.子女在扬中建房,父母在扬中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
3.建房提取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江苏省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证或施工协议、建筑材料发票(钢材、水泥等)以及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4.父母有住房公积金,符合贷款条件的,携带上述材料以及用于贷款抵押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到单位汇缴的银行去申请贷款。
5.两人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提取公积金后再进行贷款的,最终放款额度要扣减提取金额。
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咨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11-88322507。
□ 谷昊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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