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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平:在“两聚一高”发展大局中担当作为
扬中城市标识与宣传口号征集启事
扬中市新闻中心 2017-02-09
为进一步提升扬中知名度和辨识度,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城市品牌,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扬中城市标识与宣传口号。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3月12日下午5:00
二、作品要求
(一)城市标识
①主题鲜明。标识设计要充分展示扬中地域特点、城市定位,突出扬中元素、扬中精神。(扬中简介见附件1)
②设计精美。标识设计要具有丰富的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做到美观实用有创意,市民认可度高。
③技术要求:
标识设计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要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及再创作。应征作品应包括设计说明和标识两部分,设计文字说明做到简明扼要、释义清晰、表述完整。标识标志尺寸为120㎜*120㎜,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此外需同时提供JPG或PSD格式电子文件。
(二)宣传口号
①准确把握、充分体现扬中特质、扬中精神;
②富有创意、朗朗上口,控制在16字以内。
三、奖项设置
采取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方式,评出扬中城市标识入选奖1个,奖励人民币5万元;优秀奖10个,各奖人民币0.5万元。宣传口号入选奖1个,奖励人民币3万元;优秀奖20个,各奖人民币0.3万元。(以上为税前金额,获奖个人由征集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获奖组织提供正规票据)
四、应征方式
应征作品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当面交付方式送达,需包含作品、《报名表》及《承诺书》(见附件2-3),缺少或未按规定填报视为无效。
联系人:陈 露、罗欲凯
地址:中共扬中市委宣传部宣传科(江苏省扬中市中电大道8号,市行政中心10楼1011室)
邮政编码:212200
联系方式:0511-88336503
电子邮件:xck_1011@126.com。
五、特别声明
1.投稿者应保证作品为原创且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存在著作权问题等不合要求的作品,征集单位有权取消资格、收回奖励,一切责任由投稿者承担。
2.所有应征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应征者不得向主办方主张分享其作品所带来的利润。
3.来稿概不退还。作品若有重复,以先到为准。
4.征集单位可要求投稿者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
附件
1.
扬中简介(点击下载)
2.
扬中城市标识与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报名表(点击下载)
3.
扬中城市标识与宣传口号设计人员承诺书(点击下载)
版权所有:扬中市融媒体中心 扬中市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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