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看扬中
 
滚动播报
头条新闻
扬中要闻
综合新闻
社会民生
热线
江洲论坛
公告公示
专题特稿
影像扬中
视听在线
图闻扬中
文苑
健康
美食
风采
媒眼看扬中
当前位置:首页 >>看扬中>>热线
热线  
上一条:今年最后一场冷空气来袭 下一条:“放大招”的电商成囤货“主战场”
物业费收取标准
(三)
谷昊   2016-12-27

  网友平民百姓99: 请问2016年最新的物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含括几个方面,每个方面所达到的标准又是什么?住宅公共能耗费的标准是多少?是否应该像业主在公开栏公示?生活垃圾清运费是否包含在物业费内? 物价局: 4.除物业公共服务费和公共能耗费外,(一)业主如在需在住宅小区内停放汽车和租用车位,还应向物业服务企业缴纳汽车停放费,向车位所有权者缴纳租金。具体标准执行扬中市物价局、扬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的扬政价[2014]64号文件规定。(二)业主装修房屋还应向物业服务企业缴纳2.5元/平方米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于装修垃圾(不含拆除墙体)的清运和装修期间人员、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保护。业主缴纳此项费用后,原住户装饰装修城镇垃圾处理费不再收取。(三)实施住户、车辆门禁出入证(卡)管理的小区,由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物业使用人免费配置每户不少于4张住户出入证(含IC卡等),为业主车辆免费配置每车一张的门禁卡。如业主另有需求申请办理(包括遗失或损坏补办)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补偿成本原则收取工本费。(四)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需要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特约服务的,由双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相关物业服务收费政策规定、文件依据等可以登陆扬中市物价局网站(http://wjj.yz.gov.cn/),或在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查阅。 □ 谷昊 整理
  
  
  
版权所有:扬中市融媒体中心 扬中市新闻中心
苏ICP备05003211号 苏新网备:201407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2120200010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0420010
联系人:蔡祥斌 联系电话:88327500 
您是本站第
359093442
位访问者
本年度:25480775 本月:8336293 今天:171089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
信箱:zy598y5@163.com
电话:(0511)8836681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WWW.12377.CN
  江苏省互联网有害信息举报中心
信箱:js12377@jschina.com.cn
电话:(025)88802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