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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送走冷空气春天的阳光普照大地 下一条:检察院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
中学生遗失学费伺机行窃检察院查明事实建议撤案
蒋春富 陆海鹏   2008-02-28

  

本报讯 近日,小李终于坐上了开往家乡河南淮滨的汽车。他反复告诫自己,今后一定要听检察官叔叔的话,认真吸取教训,好好学习。 今年年仅17岁的小李是河南省淮滨某中学高二学生。去年10月,他在我市市区扬子西路某邮亭,采取钻墙洞的手段入室,盗窃现金、香烟等物,合计1368.5元。10月17日,小李被取保候审。今年1月21日,该案被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负责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不禁产生了疑问:一个高中学生为何不好好上学,却来到他乡盗窃?检察官认真查阅卷宗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后,很快查明了缘由。 原来小李家庭贫困,上学费用全部靠父亲在镇江打工提供。去年10月,小李到镇江拿学费,因一时不慎将钱全部遗失。为了逃避父亲的责备,小李一个人流浪到扬中,身无分文的他一时冲动冒出行窃的念头。案发后,小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痛哭流涕,后悔莫及。 检察官从道德、法律等多个方面对小李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教育。在此基础上,市检察院考虑到小李年幼无知,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且系在校学生、未成年人,遂决定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他不作犯罪处理,并向公安机关发出撤销案件建议书,公安机关很快采纳检察机关的意见。 (蒋春富 陆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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