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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行使民主权利 依法选好人大代表
——扬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锦跃答记者问
扬中市新闻中心   2016-12-07

  当前,扬中市市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即将进入最为关键的投票选举阶段。围绕投票选举的有关问题,昨天,记者采访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锦跃。
   问:全市即将集中统一选举市镇人大代表,这个时间段的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答:12月9日 (本周五)为市镇人大代表选举日,一般从统一规定的选举日起的五日内完成选举任务。如果因特殊情况需适当提前或推迟选举的,须经市选举委员会批准。
   问:投票选举的方式有哪些?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在直接选举中,选民投票的方式以召开选举大会为主,设立投票站为辅。另外,也可将流动票箱作为特殊的补充。其中流动票箱必须严格控制数量,并切实加强管理,每一个流动票箱应当设两名监票人员和至少一名工作人员。
   问:在委托他人投票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选民一般应亲自参加投票活动。如果因客观情况不能亲自参加投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委托他人代为投票,被委托人必须是本选区选民,每一选民所接受的委托不能超过三人,并要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代表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投票。
   问:那么,对当选代表如何确认?
   答:各镇街区、市级机关工委选举工作机构应按照省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各选区的选举结果进行审核,市、镇人大代表的选举结果须经市、镇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再分别以市、镇选举委员会的名义张榜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问:在选举过程中如何严格防范和处理破坏选举的行为?
   答:为保障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根据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投票选举工作即将全面展开,您对广大选民有什么希望?
   答: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希望广大选民朋友们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投好神圣而庄严的一票,选出人民满意的市、镇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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