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总结座谈会在扬召开。会上,扬中市法院新坝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受到高度肯定。
2014年9月,扬中市法院新坝法庭被江苏省高院确定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首批试点单位。该院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新坝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建立健全了以落实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以审判团队自主管理为形式、以人员分类管理考核为保障的审判管理机制。在落实办案责任制上,新坝法庭完善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制度,建立法官会议制度,全面落实院、庭长办案责任制,去除个案管理行政化倾向。在审判团队组成上,建立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若干个“1+N+N”审判团队,形成主审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权责明晰、分工协作的良好机制。在人员分类管理考核上,建立符合主审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不同职业特点、岗位职责的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和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同时,扬中市法院专题向扬中市委常委专题汇报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市委支持。
目前,新坝法庭审判团队作用显现,审判质效明显提升,法官助理快速成长,办案行政干预减少。今年以来,新坝法庭共审结案件1293件,同比增长36.68%,主审法官结案数最高达360件,没有一起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扬法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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