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2008年我市符合基本聘用条件的104名乡村医生必须通过考试考核,才能获得上岗资格,参加2008年1月底进行理论考试补考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我市原有乡村医生199人,符合基本聘用条件的104人,根据方案要求,卫生局和各镇(区)人民政府对符合基本聘用条件的进行理论考试考核。经考核,104名乡村医生中达到聘用合格线的有82人,占78.8%,22人未达到合格线。据了解,考核合格的乡村医生已由各镇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未达到合格线的22名乡村医生于2008年1月底进行理论考试补考,此次补考不合格的将不再聘用。 (朱 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