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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体现了在新的形势下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对改变农村面貌,缩小城乡差距,满足广大农民生产、生活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有着重要意义。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规划先行。
新农村规划编制要按照中央提出的五句话二十个字,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政治建设、文明建设”的方针展开,要求很高,涉及到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不进行充分的精神思想方面的准备,不进行足够的财力物力投入,不集中全部力量,不进行艰苦的努力是不可能完成的。
多渠道筹集新农村规划编制资金。编制新农村规划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经费应由政府承担。新农村规划编制资金要坚持“分级承担”的原则,由市、镇人民政府承担,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按“以奖代补”的方式争取省财政专项资金,另外要千方百计降低设计成本。
集中整合部门政策资源。在政策上要着眼于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把道路、水利、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项目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及农村金融等倾斜性政策整合到新农村规划建设上来。新农村规划建设要与“通达工程、扶贫工程、生态工程”等紧密结合,整体推进。
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服务。新农村规划编制工作涉及各个方面,市、镇各相关部门必须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乡村规划工作。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层层落实责任,积极主动参与,做到指导协调、工作方案、进度安排、保障措施“四到位”。建设、国土、规划、财政、发展改革、农林、交通、水利、民政、教育、卫生、文化、广电等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加强对乡村规划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解决新农村规划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新农村规划建设搞好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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