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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赎毒殇
孙静   2014-07-07

  

     毒品,谈之色变。      鸦片战争的伤痛,让中华民族开始了漫长而艰难的禁毒之路。      然而,就是这样一种让人丧失心智、走向毁灭的东西,在数百年后的今天,仍引得无数人为之“飞蛾扑火”。            □ 本报记者 孙静      惊      “毒祸”来袭,16年逾千人“中枪”      1998年,原本“干干净净”的江洲小岛,被两个字打破——“毒品”。      那是在改革开放后,我市查处的第一起吸毒案件。一家浴室里,四川籍的女服务员将海洛因带到了扬中,她们不仅自己吸食毒品,还带会了4名扬中人。      从此,扬中的涉毒形势日益严重。16年后的今天,全市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达342名,其中扬中本地籍人250名,算上隐形吸毒人员,扬中本地籍吸毒人员总数已超过1000名。      这是一份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的数据:1998年至2008年的10年间,我市公安机关查获涉毒人员84名,扬中本地籍人员57名;2009年至今的5年多时间,公安机关查获涉毒人员352名,新增扬中本地籍人193名。      从数据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惊人的变化:后5年公安机关查获的涉毒人员,是前10年的4.2倍,扬中本地籍吸毒人员的增幅达3.4倍。      毒品,为何如此让人“欲罢不能”?      “那就得了解一下毒品是怎么回事。”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张纪文说。      毒品,分为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鸦片、海洛因这一类就属于传统毒品,它们主要取材于天然植物,很多是产生麻醉、镇定作用;而新型毒品是以化学合成为主的一类化合物,比如冰毒,它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有强烈的兴奋、致幻等作用,一旦沾染,超强的心瘾比其他任何毒品都难以戒除,可导致神经错乱,甚至完全失去自制,同时对人体内脏造成巨大损害。      “在我市查获的毒品案件中,涉案毒品95%以上都是冰毒。”张纪文介绍说。      大量的毒品从何而来?      在我市,一小部分是靠一些以贩养吸的小毒贩,他们通常以克扣斤两的方式,一边“养活”自己,一边贩卖毒品。而同时,大量的毒品都来自于广东、湖北等地,少部分来自常州、丹阳等地。      毒品的大量出现,严重损害了人们的身心健康,祸及家庭,同时引发了大量的其他刑事案件,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近几年来,我市因吸毒直接导致死亡的案例就有3起,因吸毒引发的盗窃、毒驾等治安问题屡见不鲜,严重的甚至发生抢劫、杀人等刑事犯罪,成为威胁社会治安稳定的重大因素。      毒祸,正在一步步“考验”着岛城人民。      84名57名352名      193名      悔      一朝失足,一生踏上戒毒路      毒品有害,人人都知道。可到底能“祸害”到什么程度,只有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案例才最有说服力。      2008年7月,外力来扬毒贩白某和李某,因对贩毒盈利分配产生分歧,白某吸食毒品后,精神亢奋,用菜刀将李某残忍杀死,最终,白某被镇江中级人民法院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李某,油坊镇市民,因多次吸毒,公安机关对其实施社区戒毒,但李某为了逃避社区戒毒,长期在外地不回扬中参与社区戒毒。2013年4月,李某从外地回到家,由于毒瘾难忍,当晚在家中采用注射的方式吸食毒品。第二天中午,其母亲发现其死于床上,床头放有针筒等吸毒工具。      我市某单位职工王某,本应治病救人,却没想到走上吸毒的道路,导致刚刚新婚的妻子怀孕后,胎死腹中与其离婚,家中房子及之前的物品全部被变卖成毒资吸食干净,原本一个幸福的家庭走向了毁灭。      ……      而如今,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以及娱乐观念的转变,外来流入的新鲜事物不断刺激着年轻人的神经,再加上预防教育的盲区,造成了吸毒人员越来越低龄化,青少年预防吸毒工作成为了重中之重,这也为我市的禁毒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截至2014年4月1日,登记入库的342名吸毒人员中,17岁以下的4人,占1.2%;18~25岁的67人,占16.9%;26~35岁的192人,占56.1%;36岁以上的79人,占10.5%。      “对于初次查获的吸毒人员,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市禁毒大队教导员张纪文说,“我们还对吸毒者进行成瘾鉴定,结果为‘成瘾’的,将进行3年的社区戒毒,并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进行尿检;对鉴定为‘成瘾严重’的吸毒者,将责令强制隔离戒毒,时间为2年。”      尽管法律为吸毒者戒毒设置了年限,但对于吸毒者来说,往往戒一段时间,复吸一段时间,不断反复,十分痛苦。一旦沾染上毒品再想戒毒,就要耗尽一生的时间。      “吸毒的人,并不全部都是‘坏人’。有一些人,本性是善良的。”张纪文告诉记者,其实很多人刚开始都是一时冲动,接触到了毒品。对于这类人,应该称其为“病人”,他们本身就有很强的戒毒欲望,家人也很支持戒毒。      “吸毒后的人,对于毒品的抵制,并不是简单地靠人的意志就能战胜的,他们很想拒绝,但是那个‘瘾’却让他们无法拒绝。”张纪文说,纯度高的冰毒、海洛因等毒品,只要吸一次,就足以让人成瘾。      预防毒品,必须远离“第一口”。      36岁以上17岁以下      18~25岁      26~35岁      战      “雷霆”出击,筑一把禁毒“利剑”      2013年,一件缉毒大案震惊了整个扬中。      4月18日这一天,专案组在广东、扬中两地同时收网,一举抓获了以刘某为首的30名贩毒犯罪团伙成员,缴获冰毒1000余克,钢珠枪和仿六四式手枪各一只,子弹两发,扣押运毒汽车两辆,成功切断了一条从广东通往扬中的贩毒渠道。      这是扬中历史上破获的一起最大的贩毒案件,也是公安部挂牌的重点案件。      “从发现以刘某为首的这个贩毒网络,到最后收网,我们历经了一年的时间。”市维稳办主任、公安局副局长孙桂林说,“期间包括我在内,我们专案组三赴深圳、广州、东莞、清远等地,搜集掌握了该团伙大量的违法犯罪证据。”      案子破了,“毒瘤”铲除了,人们拍手称快。然而,破案的艰辛,只有民警们自己才能体会。      自从毒品流入扬中以来,我市公安部门始终对涉毒违法犯罪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在打击压制吸毒、贩毒行为的同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销售的严格管制,严防流入制毒渠道,有效抵制了周边地区毒品向我市渗透的进程,毒情得到了有效控制。      近年来,公安系统更是发动了全方位的力量,开展了一系列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每年6月,结合世界禁毒日,必须要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甚至要求社区民警必须要完成一定的禁毒宣传量;      针对毒品问题易发的娱乐场所和从事电子游戏、娱乐服务的高危人群,签订禁毒责任状、安装警示牌和屏保、落实员工培训、禁毒巡查制度等活动;      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宣传载体,广泛传播禁毒成果和毒品危害,引导公众关注和支持禁毒工作;      构建网络平台,开通网络微博,播发禁毒信息500余条,不断加强了与群众的在线互动。      今年4月21日,我市禁毒委员会第一批新社工们通过笔试、面试、体能等环节的层层选拔,正式报道上岗。这标志着,我市的禁毒事业再次注入了一批新鲜的血液。      然而,吸毒人群不断朝着低龄化发展,新型毒品对刚走上社会的年轻人具有很大的迷惑性,毒品的预防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仅仅依靠民警的力量来宣传禁毒,远远不够。      对禁毒这份事业,全社会都应该承担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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