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何时起,中电大道绿化带内本来好好的草坪灯,有的“身首异处”、有的被“开膛破肚”、有的甚至被“连根拔起”……据粗略估算,有将近一半的草坪灯受到不同程度的“摧残”。在这样一个优美的景观道上出现如此大面积草坪灯被损毁的景象,真是大煞风景,更令人心痛。
破坏公共设施本身是一种违法行为,因此,运用法律的武器,呼吁公安、城管等职能部门的依法查处,无疑是杜绝那些恶意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最为直接和奏效的措施。但与此同时,还需要道德的评判。因为关心、爱护公物,依然是现代社会公德的重要构成内容;因为每个公民在公共生活中,既有充分享受公共设施的权利,也有爱护公共设施的责任与义务。倘若每一名市民都能在努力提高素养,切实确保自身不随意损坏公共设施的同时,又能及时、勇敢地制止或举报各种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那么,那些损坏公共设施的“黑手”,又哪会有其伸出的机会呢?
□德贤 战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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