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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华等三军人坠机牺牲
2008.01.29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1970年1月6日,王振华、王玉棠、姚发三位军人为保护扬中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果断坠机,壮烈牺牲。
   王振华,浙江乐清县人,1956年入伍,1959年入党,是年32岁;王玉棠,山东青岛市人,1956年入伍,1968年入党,是年32岁;姚发,河北尚义县人,1965年入伍,1966年入团,1970年1月8日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牺牲时年仅22岁。
   1970年1月6日上午,中国人民解放军9207部队的飞行员王振华、领航员王玉棠、通讯射击员姚发三人架机执行任务,飞至扬中上空时,机身突然发生了无法排除的故障,出现烟柱,顿时失去控制,急速向地面坠落。如果弃机跳伞,王振华等人虽能生还,但失控的飞机一旦冲向密集的村庄和劳作的人们,后果就不堪设想。事态危急,不容迟疑,王振华强拉失灵的操纵杆,让飞机掠过民舍,对准两个村庄中间的土墩栽下,机头深深地扎进土坎,机身随着巨大的惯性折断爆炸。顿时火光冲天,浓烟腾空,田间撒满了飞机的残体和碎片,而当地群众安然无恙,财产亦无损失。王振华、王玉棠、姚发三位同志以自己的血肉之躯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
   巨大的爆炸声震动了大地,震撼了扬中人民的心,数千名群众从四面八方涌向出事地点。睹物思情,人们既被子弟兵舍己为人的壮举所感动,也为献身的英灵默默祈祷。当年2月,扬中县政府在三烈士的牺牲地——油坊镇光华村立碑纪念,并批准以王振华烈士的名字命村名,改光华村为振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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