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看扬中
 
滚动播报
头条新闻
扬中要闻
综合新闻
社会民生
热线
江洲论坛
公告公示
专题特稿
影像扬中
视听在线
图闻扬中
文苑
健康
美食
风采
媒眼看扬中
当前位置:首页 >>看扬中>>社会民生
社会民生  
上一条: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下一条:永褒共产党员先进性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油坊第三批先进性教育“亮新招”
生活垃圾处理费,您知道吗?
陶卫国   2006-01-11

  城市生活垃圾是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垃圾“生产量”正以加速度增长,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足额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我市加强垃圾填埋场建设、实行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重要保障。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主要包括垃圾的中转、运输、处置等费用。根据国家、江苏省有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收费制度”和“垃圾生产者对垃圾处理承担责任”的规定,本着“城镇垃圾处理费由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我市市区范围内居民均应缴纳城镇垃圾处理费。扬中市人民政府2002年77号文件规定:“市区居民按每户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已经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以上费用暂不列入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小区内的住户仍应支付每户每月5元的城镇垃圾处理费。收取此费用后,环卫部门负责住宅小区内的垃圾中转、处置等。” 自我市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以来,这一工作得到了大多数市民的理解和支持,但不可否认的是,仍有一部分居民户找出种种理由,拒不缴纳垃圾处理费,其根源就在于居民对垃圾处理收费的认知程度不深。日常生活中,人们可以看到环卫工人每天辛勤劳动、清扫保洁,但看不到收集、运输、处理垃圾的具体环节,因此,他们能够明白收取卫生费的原因,却不能够理解缴纳处理费的必要。 每天,城市里的每家每户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生活垃圾。这些垃圾如不经过无害化处理,将会对我们的生活和子孙后代造成极坏的影响。有报道说,我国近700座城市当中,已有三分之二被一座座“垃圾山”所包围。且更令人不安的是这些垃圾的处理方式,正对土壤、地下水、大气等造成现实威胁和潜在危险。 我市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于1998年建成了占地8万平方米,总库容40万立方米的垃圾填埋场,对垃圾实行集中填埋、消杀、防爆,并对垃圾渗沥液进行处理,总投资达1200万元,每年运作费用约70万元。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只有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多渠道筹集资金,才能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收费制度。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第五十三条同时还规定:“拖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可以按照每日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拒不缴纳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根据以上条款,市城管局近期将对拖欠2005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市民加收滞纳金,并对拒不缴纳的市民依法申请法院执行。 我们的城市正走在快速发展的道路上,通过科学、合理的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来改善人们的生存环境势在必行、刻不容缓。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为我们的城市多拥有一片蓝天、一汪碧水、一方绿地、一缕清新的空气,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心意、展现出自己的一份行动。 在这里也给您提个醒:岁末年初,您的垃圾处理费交了吗?
  
  
  
版权所有:扬中市融媒体中心 扬中市新闻中心
苏ICP备05003211号 苏新网备:201407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2120200010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0420010
联系人:蔡祥斌 联系电话:88327500 
您是本站第
363568994
位访问者
本年度:30488860 本月:3066920 今天:304007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
信箱:zy598y5@163.com
电话:(0511)8836681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WWW.12377.CN
  江苏省互联网有害信息举报中心
信箱:js12377@jschina.com.cn
电话:(025)88802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