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全市现代化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发展,构建具有扬中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在日前召开的市委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要切实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每年将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新坝、三茅、油坊、八桥等园区建设所涉镇,每年投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专项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各级财政农业园区补助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园区内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内水泵改造、泵站建设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优先列入全市年度水利建设计划。
鼓励发展生态休闲农业、水产畜牧养殖业、设施农业、新办外资农业企业及科技农业等项目,并根据新建、投资品种规模的不同,分别给予投资主体、新建对象不同程度的奖励及补贴。对当年被评为江苏省名牌农产品的企业,奖励5万元;当年通过国家级、省级、镇江市级鉴定的农业科技成果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当年引进一个省推广的新品种、核心种植面积100亩以上、年亩均收益3000元以上的,奖励种植单位或个人3万元。
鼓励土地流转,对当年新增连片流转承包田100亩、合同期5年以上发展高效农业的村给予奖励2万元,每增加50亩再奖励1万元,对承包田流出户奖励100元/亩。
此外,《意见》还要求相关部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认真落实相关农业用电政策,支持保障现代农业园区用地,实行规费减免、税收优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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