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看扬中
 
滚动播报
头条新闻
扬中要闻
综合新闻
社会民生
热线
江洲论坛
公告公示
专题特稿
影像扬中
视听在线
图闻扬中
文苑
健康
美食
风采
媒眼看扬中
当前位置:首页 >>看扬中>>社会民生
社会民生  
上一条:我市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 下一条:拆迁葡萄园 搬至“新家”
手头拮据竟盗好友首饰  如此“朋友”让人心寒
王樱   2010-03-23

  

扬中快报3月23日报道 只因手头拮据,竟对好朋友下贼手。近日,盗窃朋友万元首饰的犯罪嫌疑人严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严某现年29岁,2009年2月曾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刑满释放后他仍不思悔改,整天游手好闲。2009年年底,严某与小陈结识,很快便成了好朋友。小陈对严某推心置腹,将其当作最好的“哥们”。有一天还邀请严某去其家中做客,并将自己家中的一些金器、铂金、钻石饰品拿出来向严某炫耀。没想到这一举动竟然“引贼入室”。 2010年2月7日晚,严某与小陈等人在歌厅唱歌,中途小陈让严某开自己的车去接朋友。严某拿到小陈的车钥匙后发现小陈家的大门钥匙也在上面,他想到自己最近手头比较紧,就立刻动了偷小陈首饰的心思。于是他迅速开车来到小陈家,因有钥匙又熟悉金器饰品放置的地方,他很快便将小陈家中的饰品连盒一起卷走。金器、铂金到手后,严某又装做没事仍去接小陈的朋友,并和朋友们一起唱歌至天亮。 直到3月份,陈某才发现自己的金器、铂金饰品被盗,报案后严某很快便被捉获。窃走的首饰包括铂金手镯、钻石戒指等,价值人民币一万余元。小陈对自己交友不慎后悔不已,而严某这个“黑心”的朋友最终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王 樱)


  
  
  
版权所有:扬中市融媒体中心 扬中市新闻中心
苏ICP备05003211号 苏新网备:201407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2120200010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0420010
联系人:蔡祥斌 联系电话:88327500 
您是本站第
364089756
位访问者
本年度:31022937 本月:3600997 今天:402029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
信箱:zy598y5@163.com
电话:(0511)8836681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WWW.12377.CN
  江苏省互联网有害信息举报中心
信箱:js12377@jschina.com.cn
电话:(025)88802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