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看扬中
 
滚动播报
头条新闻
扬中要闻
综合新闻
社会民生
热线
江洲论坛
公告公示
专题特稿
影像扬中
视听在线
图闻扬中
文苑
健康
美食
风采
媒眼看扬中
当前位置:首页 >>看扬中>>综合新闻
综合新闻  
上一条:扬中访古百咏 下一条:花城绿岛新扬中
束修之说
□张家春   2009-09-15

  

7.7 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

【感悟】

过去读《论语》,对“自行束脩以上”,都认为是送十条肉脯做进见礼,这是孔子收门徒的规矩。这一曲解,不知起于何时,尚待研究。不过,古时以束脩为进师礼的确实存在。 另一种说法,孔子不收学费。其说如下:后汉书《延笃传》:(笃说)“且吾自束脩以来,为人臣不陷于不忠……”李贤注:束脩谓束带修饰。郑玄注《论语》曰“是指年十五以上者也。” 郑玄是我国汉代的经传注释家,他注释《论语》“以束脩以上”就指明是年十五以上者,应该说这是权威之说。脩与修,古代通用。 孔子是不是收学生一定要收学费呢?我认为这是无须多问的话。孔子明白地说了“有教无类”。孔子是为了要打破贫富、贵贱、地区、门阀等悬殊障碍,他难道是为了收学费而设教的吗?显然这是错误的认识。


  
  
  
版权所有:扬中市融媒体中心 扬中市新闻中心
苏ICP备05003211号 苏新网备:201407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2120200010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0420010
联系人:蔡祥斌 联系电话:88327500 
您是本站第
362160398
位访问者
本年度:29042306 本月:1620367 今天:268519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
信箱:zy598y5@163.com
电话:(0511)8836681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WWW.12377.CN
  江苏省互联网有害信息举报中心
信箱:js12377@jschina.com.cn
电话:(025)88802724